本报讯 (记者卢晓兵)9月21日,记者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了解到,近日,经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批准,我市4个行政村被确定为全省首批“乡村文化合作社”试点。
乡村文化合作社是以农村文化艺术人才、乡村文化团队为依托,群众自愿结合管理的互助性组织,是我省乡村文化服务的重要补充和创新。为创新新时代乡村文化发展模式,提升乡村文化自治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分别对宝丰县清凉寺村、叶县辛店镇桐树庄村、郏县广天乡邱庄村、鲁山县瓦屋镇楼子河村等4个行政村,就“加快文化建设、打造本域文化特色、挖掘培养文化人才、优化乡村文旅环境、孵化文化产业与经济价值有机结合”等问题进行座谈,并开展实地考察。
其间,我市不断统筹文化资源,深入挖掘乡村文化“村宝”,充分发挥文化志愿者服务职能,深入基层,统一规划、统一培训、统一辅导。同时,搭建农村文化服务平台,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加强文化教育培训,加大文化宣传传播,以满足基层百姓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通过省、市、县文化部门多次实地调研及考察,最终,我市这4个行政村入选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