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孟鹤)9月7日,记者从市创文办获悉,为充分发挥各单位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动员社会力量建设美丽文明家园,市创文办、市公安局决定在市区主要路口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岗”共建活动。
此次共建活动以公安交管部门确定的30个路口作为试点,各单位根据意愿通过申报,经同意后参与试点共建活动,经市创文办统一培训后,有序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随后,根据试点和各单位参与情况,我市将逐步扩大创建范围,最终实现市区主要路口志愿服务全覆盖。
市创文办把开展共建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和复查内容,并设计制作文明交通示范岗公示牌。市公安局将制定示范共建方案,成立专班,确定各试点示范岗岗长,协调解决示范岗共建中的困难和问题;会同市创文办审查参建单位资格,做好志愿服务保持工作。
各参建单位以本单位员工为主体组建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队,确定一名同志任志愿服务队队长,会同示范岗岗长共同负责示范岗共建。示范岗岗长负责示范岗日常工作运转,与参建单位制订志愿服务计划,对参与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指导,维护志愿者权益,及时处理志愿服务期间的突发情况。志愿服务队队长与示范岗岗长共同做好本单位员工业务培训,制订志愿服务计划,同时组织志愿者按规定参与志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