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蔡文瑶)8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萍,副主任巩国顺、张荣海、闫廷瑞、齐俊禄、韩宏亮,秘书长肖元欣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议题准备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建议议程、建议日程、分组名单,审议了市人大代表履职考核管理办法(草案)、驻平全国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方案、关于加强散煤污染治理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决定,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8月28日召开。会议的建议议程是:审议《平顶山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平顶山市河道保护条例(草案)》、市政府关于平顶山市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平顶山市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有关人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