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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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的“叶县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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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近年来,叶县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思路,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服务大局,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提供保障——
司法行政工作的“叶县实践”

叶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召(左一)在叶县任店镇寺西村检查指导工作
本报记者 卢拥军 摄
 

本报记者 卢拥军 通讯员 罗国伟 陈湘

■新闻背景

在我市司法行政系统,有一个司法行政单位成功实现了由“跟跑者”到“领跑者”的华丽转身。

这个单位就是享誉全省的叶县司法局。

近年来,叶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坚强领导下,无论在法治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还是在公共法律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服务地方经济等方面,都有可圈可点的经验,都有实实在在的成绩。

近日,记者深入叶县司法局进行了采访。

2019年,对于叶县司法局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根据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将县司法局和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能整合,重新组建县司法局。

重新组建后的叶县司法局,在机构职能、岗位设置、工作内容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变化:

叶县司法局的职能变得更多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普法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均设在县司法局,有利于实现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个环节职能一体,形成“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工作格局。

叶县司法局的活动空间更广了。县司法局积极服务县委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真正使全县法治建设由点到线、由线到面,形成整体效应。

重新组建后的叶县司法局,作为县委、县政府推进法治建设的办事机构,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法治建设方面的突出地位和作用。

2019年4月16日,叶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挂牌,标志着叶县司法局履行县委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办事机构职责职能,推进全面依法治县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县委先后印发了有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组织领导:

委员会主任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县县委书记古松担任,副主任由县长徐延杰和县委副书记贾肖鹏担任,委员由相关县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旭担任。

2019年8月19日,古松主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就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提出了具体要求——

“当前,叶县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全面依法治县的全过程,增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为叶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2019年11月7日,徐延杰在陪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公室调研组考察时,对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提出了要求——

“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寻标、对标、创标’活动,推行营商环境‘好差评’制度,倒逼各级各部门多谋惠企利民之策、多尽履职服务之责,构建亲有尺度、清有规范的政商关系。”

2019年以来,叶县司法局党组按照“合起来、学起来、严起来、干起来、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带领全体司法行政工作者全力以赴投入到全新的工作中,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重心转移、模式转型、动力转换、方式转变,使思想上融入、精神上凝聚、业务上提升,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必需的法律服务,成绩显著:

叶县司法局获得“河南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河南省社区矫正先进集体”“河南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叶县司法局仙台司法所、廉村司法所、龚店司法所被评为“河南省五星规范化司法所”。

叶县司法局获评“平顶山市文明先进单位”。

…………

此外,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舒庆对叶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通过视频连线,向奋战在社区矫正一线的工作者致以亲切问候。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县县委书记古松对叶县司法局取得的成绩予以高度评价。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建忠也对叶县司法局的工作给予充分赞扬。

面对荣誉,叶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召深有感触地对记者说:“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四大班子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广大司法行政工作者的辛勤付出。”

时间追溯到2017年5月,时任叶县仙台镇党委书记的张建召调任叶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到任后,他便带领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通过调研,他们一致认为,与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相比,叶县司法行政工作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因此,加快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势在必行。

2017年7月2日,张建召在首次召开的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发出动员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提档升级,努力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实现“三个目标”的定位,打造创新引领局、工作领先局、争先示范局。

在上述工作思路的引领下,叶县司法局全体司法行政工作者以“加压奋进、滚石上山”的工作精神,依法履职,创新实干,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使各项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法治宣传嵌入新元素

全民普法是一项提高全民法律素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有利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有利于满足公共法律需求。

如何做好新时代普法工作?叶县司法局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为法治宣传嵌入新元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引导公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打造一批特色精品法治文化宣传阵地

“打竹板儿响连天,扫黑除恶正当时,一扶正,二祛邪,创建平安新局面……”

2019年12月21日,在叶县仙台镇阁老吴村法治文化广场,由叶县司法局仙台司法所组织的法治宣传文艺演出走进阁老吴村,为广大群众送上了一顿丰盛的“法治文化大餐”。

该村党支部书记刘文才说:“自从我们村在县司法局的帮助下建起了法治文化广场,群众在休闲健身的同时学习了法律知识。村民法治观念增强了,矛盾纠纷也减少了。”

这是叶县司法局加强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的一个场景。

为着力构建新时代“大普法”格局,叶县司法局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按照主题鲜明、格调高雅、注重实效的原则,叶县司法局与有关部门深度融合,先后投入500多万元,在县城盐都公园建成了全市面积最大的县级法治文化公园,在全县18个乡镇(街道)89个行政村建成了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游园。

“村村响”大喇叭成为法治宣传“硬核”力量

“知法守法你我他,幸福平安千万家,欢迎收听叶县司法局每日一法栏目……”8月8日中午12时,叶县洪庄杨镇张徐村“村村响”喇叭准时响起。

该村农民杨大哥一边忙着手中的农活,一边听着广播对记者说:“我现在每天都要听‘村村响’大喇叭播放的普法案例,内容简短,通俗易懂,我有时候会把喇叭里听到的案例讲给家里人听……”

这是叶县司法局利用“大喇叭”做好普法宣传的一个场景。

在农村,“大喇叭”这一传统传播形式深受农民的喜爱。为创新普法形式,叶县司法局依托“村村响”大喇叭,制作成普法宣传录音带,固定时段在全县554个行政村的“村村响”大喇叭里播放,成为法治宣传教育的“硬核”力量。

除“空中”传播以外,“陆地”传播更入民心:

一是学法用法工作全面展开。叶县司法局结合“法律八进”活动,对五类重点人群,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开展以《宪法》为主的法律知识巡回讲座。充分利用全县各行政村“新时代农民夜校”平台,组织普法讲师团分赴全县各行政村开展法治讲座活动。

二是示范创建成效显著。叶县司法局积极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学校”活动,在全县20所中学和200多所小学配齐法治副校长,开设了法治课;积极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活动。依靠社区成员和居民管理社区事务,不断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制定了各项村规民约,每个行政村培养5-8名“法律明白人”。

法律服务实现新突破

如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叶县司法局强力推进“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惠及全民”的平台建设,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打造“三级平台”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8月10日,记者来到叶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只见面积500平方米的服务大厅设置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公证等窗口。

叶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马金水指着墙上的锦旗,介绍了发生在不久前的一件事:

今年5月8日,59岁的常村镇赵岭村贫困户王某荣,在亲属陪同下来到中心办理公证事项。原来,王某荣的丈夫刘某不幸患病亡故后遗留存款若干,因事发突然没有告知她存折密码,需要办理继承公证后才可取款。

工作人员为她开通了公证服务绿色通道,不仅及时办理了公证手续,而且免去了应交的公证费用。

这是叶县司法局打造“三级平台”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一个场景。

2018以来,叶县司法局累计投资200多万元建成了“叶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8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554个行政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了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

设立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服务窗口,构建了“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一站式服务模式。形成上下贯通、各有侧重、功能互补、整体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2019年7月,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暨人民调解和司法所建设推进会在叶县召开,与会人员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给予高度评价;郑州、许昌、漯河等地司法行政机关也先后组团到叶县司法局参观交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借力“红色平台”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

2019年12月24日上午10时许,叶县昆阳街道曹庄村的刘大哥来到村党群服务站,他拿起律师在线视频电话向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的党员律师王献民进行咨询。

王献民从上午10点接到刘大哥的电话后,一直与他沟通到11点。耐心细致地听完他的诉求后,王献民详细认真地向他提出了法律建议,并于当天下午为他制定出可行的解决方案。最后,刘大哥按照王献民律师的解决方案,到叶县调解中心进行调解,使其长达1年的借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这是叶县司法局借力“红色平台”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的一个场景。

2019年,叶县司法局依托叶县“智慧党建”融平台,于7月研发出律师在线视频电话系统。

该系统终端设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全县554个行政村基层党建“掌上红鹰”视频系统相互联通,并把每部律师在线视频电话安装在各行政村党群服务中心(站),使法律服务触角延伸至村级。

为了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叶县司法局每天安排两名专职律师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轮流值班,认真接待处理每一个来访群众电话,同步视频交流,让群众足不出村就能享受到免费法律服务。

叶县律师在线视频电话系统的开通,实现了两大功能:

一是搭建了矛盾化解平台。当群众发生矛盾纠纷时,借助视频电话向值班律师求助,听取律师提供的解决方案,化干戈为玉帛。

二是搭建了法律援助平台。当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时,借助视频电话向值班律师咨询申请法律援助有关事宜,实现法律服务“更高效”。

社区矫正展现新作为

社区矫正作为行刑社会化的一种方式,一方面使社区矫正对象得到有效监管,另一方面促使矫正对象学习掌握生活技能,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

叶县现有社区矫正对象400多人,居全市之首,管理难度较大。如何破解社区矫正难点,为社会安全稳定夯实基础?叶县司法局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创新矫正监管工作方法。

“智慧矫正”模式推动社区矫正提档升级

“庆继伟所长,现在请你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站好队,接受点验。”8月11日上午,叶县社区矫正中心负责人赵晓军通过远程视频点验系统与仙台司法所现场连线。

“明白。”仙台司法所所长庆继伟答道。

“到!我的身份证号码是……”

“到!我的罪名是……”

只见被点到名字的社区矫正对象迅速出列,并手持身份证面向高清摄像头,大声报出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和罪名,接受叶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点验。

“报告,仙台司法所应到社区矫正对象10人,实到10人。信息核实完毕,请指示!”庆继伟报告赵晓军。

这是叶县社区矫正中心运用远程视频督查系统,开启日常监管工作的一个场景。

叶县司法局投资90多万元建成的远程视频督查系统,集现场处置、应急指挥、集中点验、视频会议、远程培训、在线法律咨询等六大功能于一体,实现了与市司法局和各基层司法所对接。

据了解,叶县司法局全面推进“手机+电子腕带”双核定位和“人脸+声纹”双重生物识别的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模式,对一些年纪大、无法使用智能手机的社区矫正对象统一配置了电子腕带,中心工作人员每天对他们进行定位检查。

2019年以来,通过全方位信息化监管手段,社区矫正对象电子监控定位率达到99.5%,为社区矫正对象严格监管插上了翅膀。

由于严格按照司法部智慧矫正建设要求,叶县社区矫正中心被省司法厅确定为2020年度“全省智慧社区矫正试点”,被评为“河南省标准化社区矫正中心”。

“心理疏导”项目重塑矫正对象生活信心

“要不是心理辅导化解了我的心病,我也不会看到生活的希望。”叶县司法局洪庄杨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楚某面对记者采访时真情吐露。楚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刚入矫时,楚某情绪暴躁,甚至有想回到监狱的冲动。

原来,楚某母亲瘫痪在床,全由年迈父亲照顾,家里一贫如洗,楚某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心理咨询师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通过多次沟通,引导楚某逐渐理解父母的艰辛,使楚某的情绪渐渐稳定下来。

经过两个多月的心理矫正,楚某在司法所领导的帮助下,找到一份送快递的工作。快递工作虽然辛苦,但楚某忍受艰辛,情绪平和,生活积极。

这是叶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注重心理矫治工作的一个场景。

为调整社区矫正对象面对困难时的态度,提升他们接受社区矫正、努力生活的积极性,叶县司法局实施“回归路上心领航”社区心理矫正项目,邀请叶县心天地社工中心心理咨询师到各基层司法所为矫正对象开展阳光心灵课堂心理辅导。

阳光心灵课堂第一课,心天地社工咨询师就用有挑战性的自我介绍帮助在矫人员挑战自我,打破对自我的心理限制。“同舟共济”的团体活动,调动大家面对困难的积极性,也使大家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共同迎接挑战。

截至目前,叶县司法局累计开展阳光心灵课堂心理辅导9场,300余人受益。

人民调解开创新模式

人民调解是中国人民独创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解决方式,被称为基层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叶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将人民调解摆在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位置,率先在全市成立了人民调解中心,创新调解工作模式,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调解机构网络体系。

“1+N”“互联网+” 两大人民调解模式

“感谢你们的调解,使我讨回了6年前的10万余元借款。”6月23日上午,叶县马庄回族乡李庄村村民芦某雨将一面印有“人民调解为人民,排忧解难暖人心”的锦旗送到县司法局人民调解中心专职调解员王钢法手中。

原来,2014年6月,保安镇辛庄村村民黄某江向芦某雨借款10万元做生意,但因经营不善,黄某江连年亏损,深陷债务泥潭,一直无法偿还芦某雨的10万元债务。

6月1日,芦某雨来到叶县司法局人民调解中心,申请调解与黄某江债务纠纷一案。王钢法接到调解申请后,及时组织该村法律顾问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情况,对双方当事人采取分头做工作、面对面进行调解,最终使双方握手言和,签订了《债务纠纷调解协议书》。

这是叶县司法局人民调解的一个场景。

2019年以来,叶县司法局立足实际,探索创新人民调解模式,为群众提供多元、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使人民调解定纷止争。

叶县创新人民调解模式为“1+N”“互联网+”两大加强版:

“1+N”是最贴近群众、最能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的服务新模式。所谓“1+N”是指1名专职调解员+N名法律顾问。通过此种方式整合调解员和法律服务人员等资源,调解辖区内各类纠纷,从而实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

对于一些纠纷案件,群众通过登录“鹰城掌上12348”,录入相关信息便可申请调解。调解员通过平台上传的调解信息进行线下调解,以此“线上+线下”打通,体现人民调解的便捷性。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发展专职调解队伍

“想调解,找老苏,老苏调解就是中!”群众口中所说的老苏是叶县调解中心专职调解员苏松业。

今年61岁的苏松业是县政法机关退休干部。今年4月,一向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苏松业,被叶县司法局选聘为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

从上任第一天起,老苏一心扑在工作上,把群众当亲人、把工作当生活、为群众解忧愁。一卷卷调解档案、一次次回访历程,无不见证着他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业绩。

有人说:“人民调解工作是和稀泥、是搅拌机、是两面脸。”但苏松业却对人民调解工作有着全新理解,他的理念是:用亲情去调和、用事实来搅拌、用法律和道德做脸面。

这是叶县专职调解员调解服务的一个场景。

过去,人民调解员多由兼职人员担任,分担工作多、干扰因素大,不能够专心从事调解工作。

2019年以来,叶县司法局加大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配备力度,注重选聘退休政法干部以及其他行业退休干部担任专职调解员。

为调动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叶县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县、乡两级人民调解中心配备40多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并将县、乡两级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发放。

叶县副县长赵海洋对记者说,目前全县形成了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县、乡两级专职人民调解员在全市率先上岗开展工作。

服务经济建设新局面

近年来,叶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以赴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全力以赴推进帮扶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

组织律师深入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活动

6月3日下午,叶县司法局在隆鑫机车有限公司举行“深化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活动启动仪式”。

这是叶县司法局组织律师深入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活动的一个场景。

叶县司法局自觉把司法行政工作的“小逻辑”,放到全县高质量发展的“大逻辑”中来谋划,不断拓展业务领域,加大服务供给,加快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司法行政工作体系,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间,叶县司法局制定出台了《关于为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团,为企业在疫情防控情况下复工复产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深入开展“法治+扶贫”活动助力脱贫攻坚

在叶县贫困村,家家户户门口都张贴着一张“法治叶县”微信二维码。农民只需用手机扫码关注“法治叶县”微信公众号,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法律服务。

这是叶县司法局深入开展“法治+扶贫”活动助力脱贫攻坚的一个场景。

自脱贫攻坚任务打响后,叶县司法局把扶贫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主动将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到脱贫攻坚工作大格局中,深入开展了“法治+扶贫”活动。

一是利用司法行政部门拥有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资源优势,组织全县法律工作者和律师,深入120个贫困村进行面对面的法律宣讲服务。

二是加强贫困村调委会建设,在全县贫困村开展创建规范化调委会活动,定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及时解决群众脱贫道路上出现的问题。

三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免除建档立卡贫困户办理公证费用和经济条件审查,实现贫困群众法律援助的应援尽援。

法治建设工作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

叶县司法局将按照县委“44121”工作总思路,秉持“速度就是质量、助推胜于谋划”的理念,继续“贴中心、求突破、创特色、争上游”,继续强化“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布局,助力推进政府治理、社会治理、市场治理,为建设实力叶县、活力叶县、魅力叶县、普惠叶县,为平顶山市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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