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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8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纪委监委十项措施保障“六稳”“六保”落实

 

本报讯 (记者蔡文瑶)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六稳”“六保”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部署要求,8月17日,市纪委监委印发《平顶山市纪委监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任务的十项措施》。

聚焦“六稳”“六保”主体责任落实开展重点督查。各监督检查协作组对联系地区和单位贯彻落实《平顶山市贯彻落实〈河南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情况开展督查检查,综合运用谈心谈话、座谈走访、听取专题汇报、参加重要会议等方式,督促其深入学习领会“六稳”“六保”任务要求,制定落实任务清单,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

聚焦“六稳”“六保”任务落实中的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关注涉及企业、群众“急忧盼”事项和惠民惠企政策落实,畅通举报渠道,对“六稳”“六保”落实过程中空喊口号、空泛表态、搞变通、打折扣等现象坚决纠正。严查快处一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政务服务中的消极懈怠、推诿扯皮、办事拖沓、随意性执法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着力提升“六稳”“六保”政策兑现率、服务及时性、群众获得感。

围绕保市场主体开展三项专项检查。市纪委监委联合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平顶山银保监分局开展融资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联合市工信局、发改委、工商联开展精准服务企业情况专项检查;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开展涉企土地使用和证件审批专项检查。专项检查自8月中旬开始,为期半年,推动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惠企政策、优化涉企服务、助力企业发展。

督促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活动。相关监督检查协作组督促联系部门扎实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活动,建立快速便捷的投诉受理和调查追责机制,市县联动,强化对中央关于民营企业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严肃问责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导致涉企政策落实棚架等损害营商环境行为;严查严办涉及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的违法违纪问题,保障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企业应享尽享,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规范政商交往,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实施办法(试行)》,紧盯政商交往风险点,围绕政商交往“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及时发现、宣传先进典型,强化正面引领,推动政商良性互动;聚焦审批、执法、服务事项集中的重点领域、行业部门、岗位窗口开展监督检查,对在政商交往中反映比较突出的“亲而不清、亲而乱为”“清而不亲、清而不为”等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督促干部立公心、抛私心、尽责任,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

充分运用容错免责和澄清保护机制,鼓励干部担当作为。认真落实《平顶山市容错免责事项备案办法(试行)》,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做好容错免责备案,对推动企业发展中的先行先试、探索创新大力支持,对出现失误错误的区别对待,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同时,严格执行《建立党员干部澄清保护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试行)》,对政商交往中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和民营企业家及时澄清正名,对故意虚构事实、诬告陷害的,坚决予以打击。

严查快处涉企违纪违法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及“六稳”“六保”落实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优先转办,紧盯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利用职权插手、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等失职渎职问题;紧盯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损害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的腐败问题;紧盯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纵容黑恶势力封门堵路、阻挠施工、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等涉黑涉恶问题,严肃执纪执法,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扎实开展以案促改。

审慎规范使用执纪执法措施,保障企业及其负责人合法权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涉及企业及其负责人的案件查办工作中,案件审理部门提前介入,对查封、扣押、冻结、留置等措施严格把关,确保精准审慎规范使用,尽可能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影响。

督导检查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落实情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紧盯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通过蹲点调研、座谈走访等,着力发现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落实中的问题和不足,建立问题台账,对落实联系服务企业制度不力,对企业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及时提醒约谈,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建立涉企问题快速处置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健全涉及政商交往和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受理、移送和督办机制,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企类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范围的,限期办结、限期反馈;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范围的,及时转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并跟踪督办。对企业在座谈、调研、走访等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实际困难,根据实际情况,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或向市委报告,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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