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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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新时代法治鹰城建设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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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谱写新时代法治鹰城建设新篇章
——我市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巡礼
 

本报记者 卢拥军 通讯员 屈天佑 王建

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依法治国。

“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提出了全新要求。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对于包含“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要求的全面小康来说,依法治国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保障。没有全面依法治国,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就不能有序运行,就难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和谐稳定不保,全面小康又何以实现?

“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对于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如此比喻。“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只有为改革划上“法治边界”,才能妥善协调各类利益纠纷,顺利解决各种制度障碍,依法保障改革成果为人民共享。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2019年1月,市委将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统一部署和组织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2019年1月31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挂牌,标志着市司法局履行市委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办事机构职责职能,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2019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大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建立了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成效显著。

不断提升地方立法质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牛鼻子”,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公众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处理好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的关系,提升地方立法质量,告别“观赏性法律”,立法工作经验在全省政府立法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

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紧紧围绕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总目标,以更大力度、更严标准、更硬措施,确保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争上游、走前列。我市被省委、省政府推荐参与首批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评选;我市被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确定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评选对象。

积极完成司法体制改革。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顺利推进,初步实现机构整合、职能优化;市司法局重组工作平稳落地,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四大职能”深度融合、一体推进的司法行政工作新模式基本形成。通过改革,调动了广大司法工作者的积极性,恪守社会公平正义,有效维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人民群众的法治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制定实施平顶山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以建设“法治鹰城”为目标,以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法律八进”为载体,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从党政机关到社会团体,从领导干部到普通群众,学法用法守法蔚然成风,崇尚法治、尊重法治、运用法治、维护法治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

我市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中,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具体化、制度化、法治化,是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

2019年4月,市委印发有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组织领导:

主任由市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市长和市委副书记担任,委员由相关市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委员会下设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4个协调小组,组长分别由市人大、市政府、市委领导担任,各协调小组坚持分工协作,开启了我市在市委集中统一领导下,深入系统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新征程。

“要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市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全面依法治市的全过程、各方面。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党委就要带头。”

2019年7月2日,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周斌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就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提出了具体要求。

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委员会、委员会协调小组和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机构设置、职责职能和议事程序,把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用制度固定下来。

“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施政能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今年5月12日,市长张雷明在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就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部署。

以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基本载体和工作目标,不断推进行政执法程序化、规范化、透明化,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质量不断提升。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邓志辉告诉记者,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成立以来,先后两次召开委员会会议,科学部署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任务,集中研究解决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为提升法治平顶山建设质量水平,凝聚强大力量,提供组织保证。

科学立法,让人民生活更有尊严更加幸福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当前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环境治理,人人有责;文明施工,杜绝扬尘。”8月10日,记者来到市区建设路中段一建筑工地,只见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扬尘整治标语随处可见。

施工现场对所有进出车辆实行检查冲洗后放行;施工现场安装监控摄像头,监控扬尘情况,并及时安排洒水机械进行降尘……

这是我市治理建设工地扬尘污染的一个场景。

随着社会迅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带来的扬尘污染问题日渐严重,老百姓迫切需要出台一些法规来治理这些问题。

2019年7月,市司法局接到城管部门报送市政府审查的《平顶山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条例(草案)》后,立即按照立法程序,将有关内容发送有关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并通过平顶山普法网等形式,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2019年11月,经市人大常委会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河南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该《条例》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根据立法法赋予的范围,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围绕加强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2019年以来,我市坚持从人民利益出发,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希望、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出台了关乎民生的《平顶山市城市绿化条例》《平顶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这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实施,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在改善城市环境、维持生态平衡、美化城市景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社会发展的步伐行进到哪里,立法就要跟进到哪里。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市还出台了《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暂行规定》和《平顶山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

“我市立法机关啃下一块块重要立法‘硬骨头’,生动诠释了立法为民的理念。通过立法厘清权利与权力、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的关系,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利益固化、利益输送等突出问题,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的拥护,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幸福。”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陈建忠对记者说。

提质增效,让政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前行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2000多年前商鞅“徙木立信”,体现出有效执行法律的沉重分量。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很多问题,往往同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松有很大关系。

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关键环节,必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质量不断提升。

今年5月21日,《河南日报》以《平顶山提升法治“软环境”,打造营商环境“金招牌”——运用法治手段解决短板弱项》为题,报道了我市打造法治营商环境的先进经验。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市把法治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因素,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打造关乎企业利益的法治“软环境”,运用法治手段解决发展中的短板和弱项,营造宽松的亲商、敬商、富商、安商的营商环境。

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平顶山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分解、细化,使抽象的法治规则转化为清晰可辨、可以测评的具体指标。

这是我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个场景。

2019年以来,我市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实现政府权力“瘦身”和职能“健身”。

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行政决策是行政权力运行的起点。我市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贯穿行政决策的全过程:

率先在全省建立法律专家咨询库,率先在全省政府机关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率先在全省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市县两级全覆盖……

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效能政府是高效服务的政府。我市以推进“放管服”深化改革为载体,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深入推进政府职权重组、职能优化、效能提升,加快推进权力瘦身、职能健身、效能强身。

增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扩大“一网通办”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覆盖面,推进投资审批、工程建设管理等业务办理全程电子化。据统计,全市1188项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5%,其中1093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政务流程再造,推动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实现一张身份证办理公安、社保、教育、医疗、民政、不动产、公积金等100项民生事项。

同时,整合调整11个县、126个乡镇、2330多个行政村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推进政务服务乡村全覆盖,努力实现“就地办、代理办、掌上办”。

强化行政执法规范

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的基本手段。我市积极改进执法方式,强化行政执法规范,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一方面,通过行政合同、行政约谈、行政契约等方式,深入开展经营者风险点梳理指导,帮助行政管理相对人规避和降低违法风险。另一方面,通过全面梳理行政执法权责清单,编制完善并公示行政执法流程图,把执法权责分解细化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推进行政执法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行政权力是政治权力的一种。我市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多元化监督制约机制,把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及其他方面的监督贯穿到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市政府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询问、质询、调查、视察和执法检查。同时,不断强化政府权力运行内部监督,加强财政、审计、统计等专门监督,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内部纠正自身具体不适当行政行为的有效途径。我市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依法依程序受理、办理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仅去年一年,我们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0余件,依法撤销行政行为20余件,向行政主体下达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回执20余件。通过办理一个案件,实现了纠正规范一个执法领域。”陈建忠对记者说。

公正司法,让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检验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

坚持公正司法,必须始终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循法而行,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处理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8月11日,记者走进市公安局矿工路派出所“刘克清警务室”,只见社区民警李晓荣正在调解处理一起治安案件。李晓荣尽管是一位女同志,但她一样深入社区与百姓打成一片,被社区居民誉为“最美社区警花”。

该所所长谢书军告诉记者,近年来,矿工路派出所围绕“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理念开展工作,实现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工作目标,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这是我市司法机关公正执法的一个场景。

2019年以来,我市不断加强司法机关改革工作,使各项司法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建立起权威高效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司法责任制改革基本完成

全市法检两院系统新型办案团队全部组建完成,新型办案机制良性运转,入额院领导办案实现常态化,审委会制度本质属性稳步回归,法院专业会议、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稳步推进。

全市法院系统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强化审判委员会的宏观指导职能,探索建立审判委员会业绩评价机制。

全市检察系统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按照统一业务应用规范,构建“一个窗口对外、一个闸门对内”的案件管理监督格局。

司法质量效率不断提升

2019年,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办理提质增速审判质效位居全省前列,98%以上的案件由主审法官和合议庭自主定案;增补选任员额法官74名,补充法官助理72名、书记员68名,实现了85%以上人员力量向办案一线集中;坚持入额必办案、院庭长办案68218件,立案总数占比68%;一审民商事案件小额诉讼、简易程序适用率达68.6%。

2019年,市检察院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建立健全相关机制,确保工作衔接顺畅、办案优质高效;赋予检察官相应的办案权限,同时明确相应的责任,并加强监督制约,做到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推动形成“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722件,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阳光司法工程深入实施

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通过裁判文书上网、网络直播庭审、召开新闻发布会、举行法院开放日等,实现当事人、公众全方位参与监督,司法实践更加阳光透明。

市检察院坚持“民呼必应”,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实行“一三四工作法”,全年共收到群众来信797件,办结答复680件,息诉399件,重复访同比下降41.2%,让群众不跑腿也能办成事。

网上办公提档升级

法院机关为服务群众诉讼,建成“互联网+”电子诉讼平台,推进网上立案、缴费、查询、调解、投诉;优化智能办案辅助系统,为法官提供文书辅助生成、法律法规及类案推送、庭审语音智能识别等智能服务,办公办案效率明显提高。

检察院机关全面推行全国检察系统联网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所有办案一个平台、一个标准、一个程序,实现网上录入、网上管理、网上监督,数据自动生成;全面建成并运用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送达的“三远一网”应用系统,办案时间和诉讼资源大幅节省。

司法行政服务更加普惠

市司法局有效融合资源,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全部建成投入使用;积极开展“星级司法所”创建活动,一批“五星级司法所”创建成功;推进实施“法治明白人”培训工程,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纠纷调处、公证仲裁服务,解决人民群众的具体涉法事务。

“‘有法律疑难找司法局’,一大批律师、普法志愿者、法制讲师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宣讲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理念,成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生动力量。”陈建忠对记者说。

全民普法,让每位公民坚守法律道德底线

“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全社会法治观念增强。

坚持全民普法和守法,必须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培育社会公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

从“一五”到“七五”,35年持续不断的普法教育,如同一场深刻的观念革命。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素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从不知“法”为何物,到今天越来越多的人懂得法律是维护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这本身就是普法效果的具体体现,也是一种巨大的社会进步。

全市普法办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中普法和依法治理专职工作人员超过2400人,普法志愿者队伍800多支,各类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法制宣传栏目30多个。一个由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司法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全社会参与,“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民普法工作网络基本形成。

2019年,汝州市、舞钢市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市委依法治市办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叶县、郏县被评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市纪委监委、市司法局、汝州市司法局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4名同志被评为全国、全省先进个人。

这是我市全民普法的结果。

2019年以来,我市以建设“法治鹰城”为目标,以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法律八进”为载体,采取多种措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大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宪法进万家、进宾馆、进交通场所”等系列活动。

开通“宪法号”公交车运营和宣传专线,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在市区建设路等主干线公交站点宣传栏设立宪法宣传专栏13公里,选送的《幸福是什么》《玲玲学宪法》等10部微视频、微动漫在全国、全省获奖,12.5万名学生获评“宪法小卫士”称号。

大力加强全民法治观念培育

以开展“法律八进”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社区居民的法治宣传教育,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教育的深入开展。

一是在“关键少数”层面,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课程,努力形成“以上率下”的“头雁效应”。

二是在青少年层面,坚持把普法教育贯穿国民教育全过程,在中小学普遍设立法治课程、普及宪法基本常识、落实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制度,提高青少年的遵纪守法意识。

三是在“特殊对象”层面,广泛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法治扶贫再聚力”等活动,加强农村贫困人口、“三留守人员”及残疾人、农民工、流动人口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有效提升依法维权能力。

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把法治文化与地域文化、行业文化、传统文化、乡村文化相结合,全市扩建新建2175个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法治文化街区(长廊),5930个法治宣传橱窗(电子屏)和2330个法律图书室(角);发挥中国书法城、中国曲艺城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打造形成法治魔术、法治小品、法治灯谜等“法治文艺百花齐放、魔术普法一枝独秀”的法治文化品牌。

大力创新全民普法功能定位

在普法的形式上,更加注重“参与度”与“互动性”。让公众参与立法、执法、司法、调解等的各个环节,在互动中产生递增和放大效应。

从操作方式上,整合现有普法网络,重视发挥新媒体作用,以更广、更活、更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来丰富全民普法的形式和内容。

从普法主体上,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鼓励社会力量、民间组织和企业参与,进一步搭建全民普法平台。

大力推动社区治理体系建设

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五个一”工作机制加强城市社区治理能力建设的意见(试行)》,着力构建以“红色引擎”为抓手、以“全科网格”为终端、以创建“枫桥式社区”为载体、以“幸福家园”为内容、以“民呼必应”为目的的“五个一”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机制。

目前,我市在城区建立了18个示范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健全完善“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小区党组织、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的五级组织架构,深入推进实施“一有七中心一站”建设,落实“民呼必应”机制,兴建社区文化,社区治理成效初显。

“社区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头绪很多,要一项一项把最基础、最根本的工作抓实抓好,打造舒适的社区环境、提供完善的全科服务、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建立完善的社区治理体系。”陈建忠对记者说。

…………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在阔步迈入新时代的号角声中,让我们不断书写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篇章,为我市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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