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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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7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未按时报送企业年度报告
我市将292家企业列入“黑榜”

 

本报讯 (记者魏广军)“截至目前,去年底前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的292家企业,因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上一年度的企业年度报告,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7月27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督管理科负责人介绍说。

按照规定,在上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须在次年6月30日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企业年度报告。如果没有履行年报公示法定义务,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292家企业涉及科技、商贸、实业、贸易、传媒等多个行业,名单可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据该负责人介绍,依法年报是市场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对没有依法履行年报义务的市场主体,政府部门将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失信市场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可以提供相关材料,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在异常名录3年的企业将被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影响企业的评先、评优资格和享受政府补贴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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