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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7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爱卫办、市文明办、市卫健委联合印发通知
加快无烟党政机关建设

 

本报讯 (记者王民峰)近日,市爱卫办、市文明办、市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控烟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全市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到2021年基本实现市直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党政机关。

通知指出,各级党政机关可参照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指南开展建设并进行自评,自评合格后,市直正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直接向市爱卫办申报,其他党政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向属地爱卫办申请验收。各县(市、区)爱卫办会同同级文明办、卫健委组织考核验收,将验收结果报市爱卫办。市爱卫办会同市文明办、市卫健委对市直正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进行考核验收;对各县(市、区)组织抽查考核,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考核合格的,经社会公示后,授予无烟党政机关称号。凡抽查考核不合格率超过40%的,该批次申报单位需重新建设申报。

通知指出,爱国卫生运动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创建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获得无烟党政机关称号的单位。到2021年,基本实现市直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党政机关;到2022年,辖区内无烟党政机关建成率不低于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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