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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7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农业绿色发展设定底线约束
宝丰县在全市率先出台农业产业负面行为清单

 

本报讯 (记者巫鹏)7月2日,从宝丰县农业农村局传来消息,该县于近日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农业产业负面行为清单》,对县域范围内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明确了20条农业产业负面行为。

据宝丰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孙长山介绍,农业产业负面行为清单是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和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试点县制度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该县立足实际,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从农业耕地保护、新品种引进、投入品使用、废弃物处置等方面进行了设定,其主要内容包括: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种植破坏土地储备功能作物;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区域内开发建设农产品基地;使用未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工业废水、城市污水、农村生活污水灌溉农田;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农田肥料等;在重度污染地种植食用农产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畜禽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排放农田等20条负面行为。

“我们将通过源头防范和过程监管,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觉避开负面行为清单进行生产经营。对存在负面行为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行业主管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责令其整改。”孙长山说,《农业产业负面行为清单》明确了农业绿色发展的底线约束,严格限制过量使用农业投入品、污染农业环境等行为。通过负面清单的倒逼,规范农业生产经营行为,保护宝丰县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

该县有关负责人表示,农业绿色发展是农业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此次农业负面行为清单的出台,是该县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源头防范和过程监管,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全面推行绿色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将对全县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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