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表决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 国家安全法并决定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 国家安全法》在香港刊宪并即时生效
外交部发言人就全国人大常委会 审议通过香港国安法发表谈话
坚决拥护和支持实施香港国安法
简明新闻
全力支持特区政府和中央驻港国安机构做好法律实施工作
国台办:香港国安法必将斩断 民进党当局乱港的黑手
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香港国安法
坚决拥护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香港国安法
欢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香港国安法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2020年7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
欢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香港国安法

 

新华社香港6月30日电 (记者刘明洋)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30日发表声明表示,特区政府欢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她相信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香港社会可早日恢复稳定,香港可以重新出发。

林郑月娥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责任,特区政府欢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香港国安法并在征询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和香港特区政府的意见后,将该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

林郑月娥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一个享有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香港特区的宪制责任,也和香港市民息息相关。鉴于香港特区面临的国家安全风险日见凸显,中央从国家层面制定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以堵塞香港在国家安全方面的漏洞,实有必要性和迫切性。这次立法是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重要一步,可令香港社会早日恢复稳定。

林郑月娥表示,特区政府将尽快完成所需的刊宪公布程序。她还表示,特区政府将按香港国安法的规定,尽快设立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的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特区政府律政司和警务处将设立专职部门,负责履行香港国安法的相关法律条文。

林郑月娥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草拟法律过程中听取特区政府和香港社会各界的意见并结合香港的具体情况,表示衷心感谢,对广大香港市民踊跃表态支持感到鼓舞。她说,有信心实施香港国安法后,困扰市民近一年的社会动荡可以减退,局面稳定下来,香港可以重新出发,聚焦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3上一篇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