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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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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20年6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石龙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揭牌仪式

 

本报讯 (记者闫增旗)6月19日上午,石龙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揭牌仪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侯民义参加并揭牌。

根据日前发布的《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7-2019年度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石龙区人民检察院获得“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这是该院连续20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以来在文明建设上取得的又一成果。

近年来,为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的文明素质,该院加大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力度,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长效机制,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四个文明”一起抓,积极探索推进文明创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实现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与检察业务建设互推互促、同步发展的“双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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