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卢晓兵)6月17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了解到,我市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6月20日起,车主无须在挡风玻璃上粘贴纸质检验合格标志。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6月20日起,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对6年内的免检车辆,可以直接在网上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对上线检验的车辆,以及办理注册、转移、变更等登记的车辆,在发放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的同时,驾驶人可以直接到网上查看或下载电子凭证。对检验标志纸质凭证丢失、毁损的车辆,无须办理补领手续,直接通过网上下载。如果需要纸质凭证的,可选择邮寄送达或到车管所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