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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法律服务民生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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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打通法律服务民生的“最后一公里”
——我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巡礼
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工作人员在接待群众来访(资料照片) 本报记者 卢拥军 摄
 

本报记者 卢拥军 通讯员 王明凯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包括:为全民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给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开展法律咨询、辩护代理、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公益性法律服务;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的人民调解活动。

2019年以来,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坚持以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为目标,着眼特殊群体,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拓展创新法律服务领域,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改革创新法律服务供给机制,巩固提高司法行政全业务、全时空服务能力;全面建立法律服务标准体系,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特殊群体维权、法律服务指引”的功能定位,在全市各县(市、区)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全市139个乡(镇、街道)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全市2345个行政村(居)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人民群众提供“窗口化、一站式、综合性”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了“只进一扇门、能办多件事”的目标。

秉承“科学决策、精准管理、智慧服务”的理念,依据大数据和云计算,在全省率先打造“数据决策系统(案管系统)、鹰城掌上12348微信公众平台、视频联通指挥系统”三大平台。尤其是“鹰城掌上12348”微信公众平台,将全市1941个法律服务机构5741名法律服务人员的信息公开,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随时随地享受“指尖上”的法律服务。

加大“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功能升级,不断增容,除了选派优秀律师到热线平台值班,还安排局机关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轮流到平台值班,24小时倾听群众建议或呼声。2019年以来,“12348”热线提供话务服务6915人次,回访群众留言609条,满意度达到98%,位居全省第5名。

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共享法律服务成果,大幅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式、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是市司法局新一届党委坚定不移的工作目标。

字字重千金,句句有指向。这是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需求,更是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者的使命。

2019年以来,我市全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目前,服务触角深入到街道、社区、乡村,“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有力推动了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份份可喜的成绩单,呈现出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者锐意进取的突出表现:

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者深入企业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法治体检”,共在250家民营企业中走访农民工12897人,提出法律诊断意见1500余条,出具法治体检报告200余份,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

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者积极同市、县两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建立刑事辩护沟通协商机制,实现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全覆盖。2019年以来,全市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4187件,占法律援助案件的60%,远超省司法厅规定要求。

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者做优做亮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在全市工、青、妇、残等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受理点)243个,在市、县两级人民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律师办公室,接待群众来访,打造城区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2019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906件,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737.7万元。其中,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851件,受援农民工940人,挽回经济损失1046.9万元。

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者为特殊群体开通维权“绿色通道”,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儿童等群体维权,并减免残疾人、下岗职工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事项费用近10万元……

不仅如此,2019年以来,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荣誉满满:

宝丰县法律援助中心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称号;叶县赵秀云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我市河南碧野律师事务所王德洲律师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律援助中心”。

汝州市、舞钢市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中共平顶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叶县、郏县被评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平顶山市纪律检察委员会、平顶山市监察委员会、平顶山市司法局、汝州市司法局被评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

汝州市、叶县、鲁山县、宝丰县、石龙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被评为“平顶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级示范点”。

…………

面对成绩,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建忠说,2019年以来,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坚强领导下,广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突出目标导向,履行责任担当,立足服务职能,精准发力,让法律服务职能不断彰显,让法律服务时刻在群众身边,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为法治鹰城、平安鹰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打造“三大平台”,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2019年以来,市司法局秉承“以点连线、以线带面”的工作思路,强力推进“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点线面结合、惠及全民”的平台建设,积极打造“窗口式”实体平台、“一站式”网络平台、“零距离”热线平台,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解决法律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窗口式”平台全覆盖,实现法律服务“更便捷”

“我的手指在工作中被机器轧伤,我买了医保但没有构成伤残等级,该怎么索赔?”

6月12日,农民工李某来到卫东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向窗口值班律师、河南金年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守伟咨询索赔途径等事宜。

“你没有构成伤残等级,就不能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高守伟安慰他说,“不用担心,由于你属于农民工工伤范畴,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查看了李某的身份证后,卫东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他可免于经济困难审查,随即递给他一份法律援助申请表。

李某在申请表上填好个人信息,交由中心主任审核后,中心工作人员指派高守伟律师为李某代理该案件。

李某从法律咨询、申请援助到指派代理律师,整个过程用了约30分钟。

这是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法律服务“更便捷”的一个场景。

我市高标准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中心(站、室)开设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窗口,构建了“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一站式服务模式。

设立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服务窗口,积极发挥“一条主干”主力军作用。全市四级“窗口式”实体平台形成上下贯通、各有侧重、功能互补、整体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

拓展“互联网+”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更高效”

“感谢政府,感谢律师,没想到通过信息化平台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真是太方便了。”

2019年12月19日,吴某等48人一直在郏县某公司工作,但该公司一直未支付工资。于是他们抱着试试的心态在信息化平台上留言反映情况,申请法律援助。郏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平台上看到留言后,按程序指派律师承办此案。12月23日,承办律师为48名农民工起草劳动仲裁申请书,在郏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该案于今年1月4日开庭前,最终与该公司达成和解,公司一次性支付拖欠工资68万余元。

这是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法律服务“更高效”的一个场景。

市司法局以“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为工作切入点,依托中国法律服务网、河南政务服务网、河南法律服务网,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前移到群众身边,实现线上平台“键对键”,形成线上线下、网上网下“7×24小时”全天候服务模式。

宝丰县司法局利用组织部门开通的“掌上红鹰”电话视频系统,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安装了“掌上红鹰”视频电话,并与各乡镇协调,与全县320个行政村(居)建立了视频对接系统,且在每部视频电话上张贴了县司法局的“掌上红鹰”电话号码。

宝丰县司法局局长牛志刚告诉记者,宝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掌上红鹰”视频电话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尚属首家,安排专职律师在线值班,在线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法律疑难问题,进行矛盾纠纷调解,极大方便了出行不便的群众。

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以信息化建设、网络平台建设为统领,积极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了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相关事项“一网通办”。

升级热线平台功能,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更贴近”

“您好!这里是‘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请问你有什么问题?”“我是一起借款纠纷案件的被告,法庭开庭审理,但我有事没能出庭。请问会不会有啥影响?”

“之前你收到法庭的传票了吗?”“收到了。”

“你有没有将不能出庭的原因告知法官,申请延期审理呢?”“没有!”

“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庭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你也失去了陈述和辩解的权利,可能对你不利。”

6月11日10时45分,记者走进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罗欣普正在接听群众电话咨询。

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赵自卫介绍说:“我们从全市律师事务所选调了23名律师,专门成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团队,每个工作日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值班,接听群众来电,接待群众来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从上午8点到现在,我已经接听了14个咨询电话,涉及多方面的法律问题。对我的解答,群众都很满意。”罗欣普说。

这是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法律服务“更贴近”的一个场景。

我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在完成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基础上,完善热线服务内容,充分发挥热线服务作用:值班律师承接司法行政业务咨询指引,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全覆盖;值班律师做好留言回复工作,实现了对未接来电或留言电话100%的回访。

“为了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的作用,我们对呼叫多久后回音、是否耐心回答问题、用语是否规范、群众是否听得明白等都有明确的规范要求,确保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赵自卫对记者说。

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通过“三大平台”建设,与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对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要。

降低援助门槛,让普通群众打得起官司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全市重点民生实事。市司法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坚持以“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为中心,以“心系百姓,服务群众”为宗旨,围绕打造“温暖法援”品牌,大力推进“智慧法援、便民法援、社会法援”建设,让法律援助阳光温暖特殊群体。

“鹰城掌中宝”,法律援助实现“智能化”

“感谢政府,感谢法律援助,没想到手机上就可以找律师,真是太方便了。”

今年6月15日,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司荣亮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管理后台回访时,下岗女工范某表示了对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感谢。

范某说,她下岗后被公司拖欠工资13000元,就通过“鹰城掌上12348” 微信公众平台申请了法律援助,没想到工作人员很快就打来了电话。在中心值班律师的帮助下,范某的工资很快就结清了。

司荣亮告诉记者,想要获得手机端法律援助服务的群众,可以通过扫码关注“鹰城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进入手机端法律援助服务。

这是我市法律援助实现“智能化”的一个场景。

在线法律咨询、律师线上了解基本案情……从案件申请到受理、指派、结案都有一套成熟有效的网上智能运转机制,法律援助便民实现网上申请“智能化”、办理流程“标准化”。这得益于我市创新推广使用的法援在线——“鹰城掌上12348”微信公众平台。

“鹰城掌上12348”微信公众平台上传了《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法律援助申请表》等电子表格,方便群众下载使用,办理申请法律援助服务事项。

受援群众通过手机随时查找法律援助机构,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实现了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全程网络化,节省了受援人的时间;承办律师直接在平台上了解基本案情,线下联系受援人开始办案,减轻了工作负荷。

“远程视频平台”,法律援助实现“便民化”

今年5月9日,鲁山县下汤镇某村民李某来到镇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寻求法律帮助。

李某被他人开车撞伤住院15天后,因无法支付治疗费用,被迫出院。肇事车主仅支付3000元,就不再支付后续费用了。无奈之下,李某抱着试试的想法到下汤镇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寻求帮助。

工作人员得知李某不仅是三级伤残,而且还患有精神病,认为李某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因李某出行不便,于是工作人员在司法所直接通过视频连线县法律援助中心,帮助李某咨询……

这是我市法律援助实现“便民化”的一个场景。

为解决区域间法律资源配置不平衡问题,市司法局积极探索“互联网+法律援助”服务新模式,打造了市、县、乡三级联网的法律援助远程视频服务系统,着力使我市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力量薄弱、资源缺乏的偏远地区倾斜。

该系统通过“点线面结合”的方式,有序调度全市法律服务资源,及时会诊重大涉法“疑难杂症”,为基层群众直接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我市以法律援助大数据运用和网上办理为方向,开启了新时代“智慧法援”的发展模式,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推进精准法援”,法律援助实现“社会化”

6月3日,石龙区某陶瓷公司工作的农民工赵某在该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从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了胜诉的终审判决书。

赵某于2018年应聘到该公司工作,因厂区煤气管道加压风机出现故障,赵某等3人前去维修。在维修过程中,因煤气泄漏造成赵某中毒昏迷,被送往医院抢救。

出院后,为了享受工伤待遇,赵某向石龙区劳动人事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人事部门向该公司调查核实时,该公司却称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拒绝向赵某支付各项工伤待遇。

已经支付了巨额医疗费的赵某,实在没有经济能力聘请律师打官司,便在好友指点下向石龙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中心经审查,很快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后赵某申请劳动仲裁。经开庭审理,裁决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该案后经法院一审、二审审理,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两级法院均支持了赵某的主张。

这是我市法律援助实现“社会化”的一个场景。

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市司法局深入推进精准法援,扎实开展“法律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主题活动,以“倾心、全心、贴心、真心、善心、诚心”服务为切入点,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积极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我市法律援助实行“六心”工作方法如下:

倾心关爱农民工,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构建农民工维权平台,在市、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时介入劳动争议案件,化解矛盾纠纷;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以及人身损害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享受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三优”服务。

全心关爱老年人,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突出高龄、失能、贫困、伤残等老年人的特殊法律需求,全力解决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医疗、保险、赡养、婚姻、财产继承和监护等法律问题;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门槛,对60岁以上老人、“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老人和享受低保待遇、特困供养待遇的老人免于经济困难审查。

贴心关爱妇女,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健全妇女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做好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妇女维权网络;优化服务方式,挑选富有经验的律师成立妇女维权律师团,重点承办妇女维权法律援助案件。

真心关爱未成年人,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讲堂”“法律援助校园行”等活动;在全市共青团系统设立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

善心关爱残疾人,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向城乡社区、村居延伸。充分发挥残疾人维权工作站等机构作用,以方便残疾人就近寻求法律帮助。

诚心关爱军人军属,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发挥“12348”热线作用,专业解答军人军属的法律咨询,多种形式助力军人军属维权;对军人军属实行法律援助全覆盖,不审查法律援助经济条件,不受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

法援惠民接地气,源于服务有创新。只有创新,降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对特殊群体开通维权“绿色通道”,才能使法律援助红利惠及特殊群体。

提升案件质量,做到法律援助“应援优援”

面对日益增多的法律援助案件,如何保证办案质量? 市司法局坚持法律援助“应援优援”原则,创新案件管理机制,强化案件管理质量,依托工、青、妇、残等相关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乡村(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聘请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退休老干部担任法律援助联络员,形成覆盖全市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

2019年10月10日,康某等3人来到卫东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他们企业在职工节日加班的情况下,不支付加班工资,想咨询一下能不能获得经济补偿。

中心工作人员经审查,决定给予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即时录入基本信息,即时上传有关案件材料,实现了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受理、审批、指派、办理、归档等环节的网上操作。

今年1月,法院判定该企业为3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结案后,中心工作人员对康某等3人进行了回访,他们一致认为,律师工作认真负责,为他们讨回了经济补偿。

该案被我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审团评定为全市法律援助精品案件。

这是我市法律援助提升案件办理质量的一个场景。

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我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做到案件信息由承办律师即时录入、即时上传,充分运用大数据更好地服务受援群众。

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机制。我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综合运用质量评估、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和受援人回访等措施,强化案件质量管理,提高法援案件质量评估信息化水平。

运用案件评估手段

6月16日上午,记者在市法律援助中心采访时,看到中心工作人员和社会律师正在对一本本法援案件卷宗进行评估。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了一系列质量监管措施。

我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坚持服务为先、质量为重的工作理念,从开展质量评估方面下功夫,力促法援案件质量提升,探索建立案件质量评估长效机制,创新完善案件质量评估形式,注重规范评估结果运用,不断规范和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据了解,我市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机制上,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在制定可行的评估标准上,建立完备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按照统一的评估标准,制定上下统一、科学具体的评估方案。

二是在评估标准的内容上,以案件办理程序为依据,针对案件办理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对各类案件各个办理环节的质量标准进行细化,以确保办案质量。

三是在评估的方式上,通过电话回访受援人、走访办案机构、旁听庭审、查阅案卷等形式,对所有案件全程监控,对有问题的案件及时跟踪督办。

我市在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能力上的又一次尝试,为加强和规范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不断改进和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水平积累了经验、夯实了基础。

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积极延伸公共法律服务触角,努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质量,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必需的法律服务。这就是鹰城司法行政工作者的共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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