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巫鹏 通讯员杨国栋)“前几个月的供养款都到账了,今年比去年多了1040元,俺的生活是越过越好啊……”6月8日上午,宝丰县商酒务镇石岗营村特困供养对象、73岁的许子高兴地对前来走访的该县民政局局长张玲玲说。
从今年1月起,宝丰县将农村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标准从每人每年7300元提高到8300元,分散供养标准从每人每年4500元提高到5540元;城市特困人员每人每年的供养标准由原来的分散供养8200元、集中供养880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9000元。此外,特困对象还享受护理补贴,其中全自理对象为每人每月145元、半自理对象为每人每月290元、全护理对象为每人每月435元。截至目前,该县共为2357名特困供养对象发放特困供养款712.79万元、护理补贴219.98万元。
为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宝丰县民政局实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走访制度,通过进村入户走访,了解供养对象的生活情况、身体状况、日常护理照料情况等,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
“我们将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特困供养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充分发挥民政的兜底保障作用,统筹各类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确保兜得实、兜得牢。”张玲玲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