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魏广军)日前,市安委会下发《平顶山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从2020年5月起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聚焦2个专题和8个行业领域,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方案》分2个专题和8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主要是组织开展学习教育、事故警示教育和对话谈心活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建设,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主要是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2022年底,建成市县有效对接,标准化、智能化的双重预防体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方案》聚焦8个行业领域进行整治,分别为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煤矿安全整治、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消防安全整治、交通运输安全整治、城乡建设安全整治、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
《方案》明确,今年6月至12月为排查整治阶段。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地、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2021年为集中攻坚阶段。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双重预防体系。2022年为巩固提升阶段。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完善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并推动落实,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市推广。
市安委会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强化督导督办,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依法依纪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