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升消费者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风险意识及理性依法维权的能力,自6月1日起,交通银行平顶山分行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
该行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成立由分管行领导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由各成员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具体事务。为确保本次宣传活动取得实效,该行以营业网点为阵地,一是通过LED门楣屏为载体播放宣传主题,24小时不间断扩散式宣传。二是在大堂台席设置咨询台,网点悬挂横幅,摆放宣传折页,营造广泛宣传的活动氛围。三是各网点制定专人佩戴绶带,适时开展厅堂宣传,有效提升广大客户金融知识素养。
该行畅通投诉渠道,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在金融产品咨询、销售、存续、投诉处理等各环节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教育,注重以消费者投诉问题为导向,向消费者进行风险提示和依法理性维权宣导。本次宣传活动,该行还将组织网点利用平台工具,通过云端银行“云管家”、个金客户经理工作平台直播、手机银行APP管家服务“交银直播”、“空中理财室”等功能,以及线上视频会议等方式方法,联系周边学校、企业、社区等机构,向客户开展线上教育讲座、沙龙、咨询答疑等活动。
交行平顶山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行将持续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切实将金融知识普及工作做深、做细、做牢,有效提升消费者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风险意识及理性依法维权的能力,切实将活动主题内容全方位、高质量、多角度地传递给广大消费者。
(姜晓静 张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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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具有以下特点:
1.非法性。集资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是被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公开性。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伪装性。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平顶山市银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