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人民武装部是鲁山县委的军事领导机构、鲁山县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受平顶山军分区和鲁山县委、县政府双重领导。
鲁山县人武部前身为建立于1948年10月的鲁山县武装工作委员会。1949年3月,鲁山县武装工作委员会改称鲁山县人民武装部,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受许昌军分区和鲁山县委双重领导,主要任务是组织建设全县地方民兵武装、征集兵员、参加剿匪反霸、维护社会治安。1954年10月,鲁山县人民武装部更名为鲁山县兵役局;1958年9月,鲁山县兵役局复称鲁山县人民武装部;1986年6月,鲁山县人民武装部由军队序列改归地方建制;1996年4月,鲁山县人民武装部由地方建制收归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全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武装部”。
近年来,鲁山县人武部党委坚决贯彻中央军委和习主席决策部署,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学习理解,突出军委主席负责制学习,结合“传承红色基因、担当强军重任”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维护核心、看齐追随的政治自觉。大力营造“勤于学习、善于思想、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勇于创新、严于律己”的风气,树立了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推动了工作的有力开展。
鲁山县人武部积极适应新体制下战备工作特点,高标准抓好值班执勤,修订完善战备方案预案,配套完善战备物资器械,提升应急效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持了良好的战备秩序;狠抓训练落实,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加基干民兵集中轮训;坚持以民兵调整改革为契机,着力提升民兵组织建设质量;紧盯征兵“五率”指标,切实抓好廉洁征兵,围绕省军区提出“三增一降”总体目标,大学生征集比例逐步增加,新兵综合素质和入伍适应能力有效增强。
鲁山县人武部深入开展“大走访、大慰问”活动,结合义务兵优待金发放,不断扩大“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社会影响;注重发挥民兵作用,扎实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活动”,营造崇军尚武、爱军拥军的浓厚氛围,实现了“河南省双拥模范县”五连冠。先后获得省军区、军分区“先进团级党委”“军分区安全管理先进单位”“保障工作先进单位”“新闻报道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李人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