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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检察工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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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汝州市检察院在转型发展中,“四大检察”齐头并进,检察生产力充分释放,让法治光芒照亮汝州大地——
书写检察工作新篇章

汝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阮建国(左二)深入扶贫车间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助力复工复产。 本报记者 陈彦培 摄
 

本报记者 卢拥军 通讯员 牛彩 郑涵 颜璐

编者按:

近年来,平顶山市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以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为核心,以司法公信力建设为抓手,以“创亮点、补短板、争先进”为目标,“政治建检、业务立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公信树检”,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在2020年全市检察长会议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民义提出了“转理念、提素质、求极致、树形象”的工作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牢记使命、砥砺前行,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中体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谱写了平顶山检察的亮丽篇章。

自今日起,平顶山日报《法制周刊》推出全市检察机关“转理念、提素质、求极致、树形象”系列报道,全面展现全市检察机关在转型发展中的经验做法、工作成果,以亮点促工作,以亮点求极致,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正如河流终将注入大海,乌云终将被阳光驱散,曾被突如其来的疫情按下“暂停键”的汝州市,目前,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正有序推进,城市的蓬勃活力已重新焕发。

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不仅让我们见证了党性之光,感动于人性之美,更让我们见证了检察干警的担当与温情。

在疫情防控期间,汝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阮建国率先垂范,带领全院党员干部第一时间奔赴社区疫情防控卡点,量体温、登信息、报情况、送物资、帮群众……用真情抗击疫情,用实干鼓舞斗志,为社区居民拉起安全“防护网”。

在疫情防控期间,汝州市检察院做到检察工作与疫情防控两不误,利用“三远一网”平台在线庭审,隔空办案,做到防疫不松懈、履职不停步。开展远程提审121案165人,远程送达160次,远程庭审14起23人……用担当履职尽责,用信念忠诚坚守,探索出疫情期间办公办案新模式。

这次疫情防控阻击战是一个战场,汝检人谱写了一首英雄赞歌。

汝州市检察院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于疫情防控中,坚决扛稳检察机关疫情防控责任,担使命而行,奋勇当先,以持之以恒的力度抓好防控措施落实。

这次疫情防控阻击战是一个考场,汝检人交出了一份出彩答卷。

党员踊跃进社区,27名党员在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用实际行动彰显了检察担当、为民情怀,赢得了党和人民的肯定,荣获防疫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这次疫情大考,不仅考验了汝检人的使命担当,更证实了汝州市检察院无愧于“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基层院”这份沉甸甸的荣誉。

2019年,汝州市检察院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收获满满:

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示范检察室;

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基层院”“全省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档案工作先进单位”;

被平顶山市检察院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多个集体荣立三等功……

汝州检察院创新探索实施的“‘四个一’工作机制——群众来信被当家书阅处当案件办理”工作做法,得到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雪飞的充分肯定并作出批示。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民义也对汝州检察院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作出批示。

汝州检察院服务民营企业“六个专项”活动在全省市分院检察长座谈会暨第二次重大工作讲评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

汝州市检察院轻微刑事案件不起诉工作做法,被《法制日报》作为典型进行宣传推广。

汝州市检察院大兴案件质量评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的做法得到平顶山市检察院高度评价。

汝州市检察院创新培训模式、打造基层检察人才的做法,被《河南法制报》作为典型进行宣传推广。

…………

2019年是汝州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后“重塑性”的一年。

“重塑性”,这个最高检对内设机构改革冠之的定语,在2019年充分彰显其“威力”:以往刑事检察占据半壁江山,如今,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齐头并进。

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汝州市检察院以反贪、反渎、预防等职能转隶为契机,坚持优化效能,整合职能机构,完成了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重新组建了8个职能部门。

汝州市检察院内设机构成效,如同大推力发动机,驱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高速运转,“检察生产力”得以充分释放。

重新组建后,汝州市检察院每一名检察干警全力以赴投入到全新的检察工作中,积极推动检察工作重心转移、模式转型、动力转换、方式转变,促进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阮建国对记者说,过去的一年,汝州市检察院在汝州市委和平顶山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依法监督、市政协民主监督、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汝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四大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新发展,取得了新成效。

一、牢记初心使命 保障民营企业发展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汝州市检察院把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加大服务保障“力度”,拓展服务保障“深度”,提高服务保障“精度”,为汝州民营企业贡献优质检察产品。

汝州市有民营企业5000多家,年产值43亿元,其中天瑞水泥、巨龙生物、宏翔生物科技等规模以上民营企业294家。

如何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汝州市检察院依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30条意见》,主动聚焦汝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依法、平等、全面保护。

——建立服务企业发展“五个一”工作机制,即发布一个服务企业公告,每月走访一次企业,每半年召开一次服务企业座谈会,设立一个服务企业发展办公室,制定一套服务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增强服务企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结合汝州市“七大园区”建设和“两基地三中心”的产业发展定位,自觉把履行检察职责与推动产业升级相结合、与服务各类企业发展相结合,研究出台了《汝州市检察院保护和促进企业发展的十条意见》《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汝州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十条意见》《汝州市检察院关于充分履行职能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意见》《汝州市检察院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公告》,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努力营造优良的发展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阮建国说,汝州市检察院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上,大力开展“六个专项”活动,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具体做法是:

——紧盯立案监督,积极主动服务。

拓宽线索来源。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利用检察开放日、主题党日、送法进企业等活动,收集企业诉求,从共性和个性问题中发现案件线索,组织专人梳理甄别,确定监督的方向和重点。

加强跟踪监督。就公安机关该立不立、立而不侦、侦而不结、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依法监督纠正公安机关立案5件7人,监督撤案2件3人。

坚持宽严相济。审慎办理民营企业融资类刑事案件,严格把握正当融资行为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界限,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但主要用于合法生产经营、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的,依法从宽处理,对此类案件提起公诉4件6人。

——严格审查把关,依法规范服务。

围绕“充分、确凿、合法”要求,对涉民营企业长期“挂案”案件事实和证据间的合理性、关联性、证明力进行细致审查,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撤销案件通知书》,督促7起“挂案”案件全部撤案。

——清理企业“蛀虫”,优质全面服务。围绕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索贿、受贿、侵占、挪用等犯罪,一方面提前介入,及时引导公安机关查明犯罪事实及证据;另一方面,与公安、法院积极沟通协商,就罪名确定、证据固定等方面形成统一意见,在依法严惩涉企职务犯罪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的不良影响。如该院在办理强某涉嫌职务侵占、诈骗一案中,及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固定证据,监督法院解除对该公司75%股权及5000万存款的查封、冻结,维护了企业的合法经营权。

——强化协作配合,常态长效服务。

结合检察机关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工作部署,与法院、公安建立打击虚假诉讼工作联动机制,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坚持打击和监督并重,形成打击侵害民营企业虚假诉讼合力。如该院办理的常某、雷某等9人寻衅滋事案,经过审查认为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以虚假诉讼手段实施诈骗犯罪,侵犯了多家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遂积极引导公安机关立案查明事实,监督法院解除错误查封扣押,依法维护企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完善监督方式,文明理性服务。

加强对涉民营企业执行活动监督,协助法院执结3起涉行政机关及公职人员“执行难”案件。

结合当地文化特色,举办“中国汝瓷地理标志知识产权品牌保护与发展论坛”研讨会。会后,汝州检察院与汝州市陶瓷协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会签了《汝瓷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与汝州市公安局、工商局、文广新局、科技局会签了《关于建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协作机制的意见》,以加强对汝瓷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

召开了由汝州市71个单位参加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座谈会”,督促行政执法机关规范知识产权案件执法办案信息录入,加强对数据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实现了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共用。

2019年,汝州市检察院被汝州市委、市政府授予支持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单位。

二、倾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平安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保障工程,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被人民群众期盼的民心工程。因此,汝州市检察院把推进平安建设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全力保障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平安建设离不开对黑恶势力的打击。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汝州市检察院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合作,保持强劲攻势,聚焦“办案”“打伞”“断财”三个重点环节,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类犯罪164人,办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类案件23件222人,提起公诉19件177人,收到判决16件136人。

汝州市检察院在办理平顶山首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中,面对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的状况,始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在侦查阶段,组织检察官办案组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全程引导侦查,并对案件证据存在的瑕疵和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意见、建议,以确保办案质量,增进办案效果。

汝州市检察院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以敢打硬仗、克难攻坚而闻名全省检察机关,他们实行专业化配套机制,促进精准化、集约化办案,全面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力。

据汝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延斌介绍,该院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有以下几点经验:

首先,严格依法办案,加快工作推进。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汝州市检察院严格依法办案,正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界限,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运行。

一是突出严打方针,始终保持打击锋芒。坚持“凡黑必扫、凡恶必除”原则,不分地域行业、不论身份地位背景,铁面无私,秉公执法。同时,结合实际,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势。

二是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强化证据意识,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做好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捕诉衔接工作,涉黑犯罪检察组及时派员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对侦查机关收集、固定、完善证据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贯彻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准确认定涉黑涉恶案件,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处理,做到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罚当其罪。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务求打击质效。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对办案中发现的对黑恶势力犯罪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线索,认真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监督立案,对发现的漏犯、漏罪依法追捕、追诉。同时,对已发生在重点行业、特殊场所的强迫交易、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黑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线索,注意综合研判分析,深挖背后的漏罪漏犯,注意发现、挖掘并及时移交“保护伞”职务犯罪线索。

其次,抓好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硬仗,只有抓好统筹协调配合,做到整体联动,才能形成工作合力,才能确保工作实效。

一是建立汝州与市公安局的案件会商机制。汝州市检察院与汝州市公安局就有关文件和司法解释中明确的10类黑恶势力和4个重点领域,共同研究分析汝州市黑恶势力犯罪特点、案件定性、证据标准、法律适用,信息共享。

二是建立与汝州市纪委监察委的线索移交机制。汝州市检察院与市纪委监察委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对于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线索,由汝州市检察院扫黑办对口市纪委扫黑办,做好线索移交的充分沟通、材料保密等工作。

三是建立办案职能延伸机制。汝州市检察院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部门监管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积极推动社会治理的完善,最大限度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持续开展送法活动,依托典型个案,在重点地区、面向重点人员开展法治宣讲,防止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认真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探索构建“一案一人一卡一监督”四个一工作机制,践行“让群众只跑一次”为民承诺,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共接待来访群众216次352人,办理群众来信212件,办理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案件7件,检察长值班接访82天,接待来访群众107人。实现全年涉检进京零上访和赴省零集体访目标。

《法制日报》以《群众来信被当家书阅处 当案件办理——河南汝州检察院探索实施四个一工作机制》为题,刊发“四个一”工作经验做法。

汝州市检察院“四个一”工作机制是:一案一人一卡一监督,一案指群众来信反映问题所涉及的具体案件,一人指案件承办人,一卡指检民联系卡,一监督指每起信访事项的处理情况由负责控申的职能部门全程监督。

汝州市检察院在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中,坚持把群众来信当家书阅处,把信中所反映的问题当作案件办理。“寄一封信也就一块多钱,从乡下到城里,算上车费、餐费,一趟少则一二十、多则三五十块。通过来信解决问题可以维护民利、凝聚民心。”汝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顾武修说。

在做好“四个一”工作机制——“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中,汝州市检察院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公开办案检察官手机。

汝州市检察院为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给全院有办案资格的员额检察官,包括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每人定制一张检民联系卡,印有姓名、职务、手机号码,要求回信时附上,接访时主动送呈当事人。

“公开手机号码既是勇气,也是主动接受监督的举措,更是展示解决群众问题的决心。”顾武修坦言。

——当面回复成为常态。

汝州市检察院为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把当面回复群众诉求作为一项常态。

“当面回复就是要面对面解开反映人的心结,让其理解和认可检察机关的意见。”张延斌说,办理群众来信不仅是承办人一个人的事,而是包括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检察长、检察长在内的整个团队的事,每个环节、每个人都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承办人和部门负责人主要负责接待、信访评估和释法说理等工作,分管副检察长、检察长负责统筹协调等工作,只有环环相扣、层层推进,才能彻底实现案结事了。

——监督实现全程留痕。

汝州市检察院各业务部门均有一名办信联络员,负责本部门的办信联络工作。对本院接收或者上级院转来的信件,第五检察部负责审阅信件内容,属于本院管辖的,经主管检察长批准后,将信件转交相关业务部门办信联络员。

按照汝州市检察院的规定,收到来信之日起7日内需要进行程序性回复,告知审查处理情况。群众来信按流程转给案件承办人后,其是否按要求联系来信人,来信人是否收到检民联系卡、是否收到案件情况的反馈、对案件承办人的反馈是否满意等各方面,均由第五检察部进行监督。

阮建国认为,群众来信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来信是群众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事务的重要途径,也是行使控申权利最简便、最直接的方式。保证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是检察机关履行好控申检察职能的要求。

三、加强队伍建设,厚植检察发展根基

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雨考验的检察队伍,是检察事业全面发展、长盛不衰的根本组织保障。因此,汝州市检察院把队伍建设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来抓,打造一支过硬检察队伍。

——突出政治建检,不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

汝州市检察院始终把队伍建设摆在整体工作的重要位置,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坚持以“强班子、带队伍、抓业务、树形象”的工作思路,科学管理,从严治检,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一是坚持以“党建引领+文化铸魂”铸造过硬队伍。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铸魂作用。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提炼,将“崇德、笃行、创新、致远”确定为汝检精神,先后组织编写《文化汝检》系列丛书,出版《汝州检察志》,编印《家风家训集》,全面展示汝检文化底蕴和文化传承,激发检察人员的职业使命感、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以政治建设为核心,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通过组织全体党员干警集中学习党纪党规,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红色文艺演出,激励全院党员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二是持续推进专业化建设。汝州市检察院始终以建设“学习型、研究型”检察院为引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功能为导向、以效果为导向,积极创新教育培训模式。通过组织全员轮训、骨干培训、精英培育,加大后备人才培养力度。充分发挥“检校合作”平台作用,先后同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在学术交流、业务培训等方面构建了常态化联动机制,先后组织班子成员、检察业务骨干等100余人次参加集中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开展各类讲座10余场次。

据汝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江艳介绍,通过一系列形式多样、贴近实务、富有成效的举措,该院干警在政治上日益进步和成熟、业务上日益熟练和精通。黄超锋、宁晓蕾、陈晓亮、李冬冬等多名干警崭露头角,在全省性业务竞赛中被评为标兵、能手和优秀公诉人。

三是确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凝聚人心和士气。汝州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后备干部培养,强化实践历练,有意识地对优秀青年干警多压担子、多交任务,让其办理重大疑难案件,通过实战锤炼,进一步增强青年干警的斗志,办案素能也得以快速提升。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

——强化争先创优,打造汝州特色检察品牌。

汝州市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争先创优为导向,突出“实干、创新、争先”引领,营造“务实、进取、攻坚”氛围,全力推动工作上水平。

一是营造争创氛围,调动工作积极性。该院党组一班人坚持 “从我做起,向我看齐”,院领导与分管部门坚持与干警“谈心谈话”,在广泛征求干警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确定全年的工作目标,树立共同的远景目标,增强全体干警对目标的认同感。中层干部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组决策,主动承担最重最难的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在全院上下营造了 “有先必争、有优必创”的良好氛围。

二是坚持创新引领,理清工作思路。汝州市检察院以创新机制和打造亮点工作为抓手,积极学习借鉴市、全省乃至全国各类先进经验,推出了一系列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检察品牌。

…………

面对成绩,阮建国表示,今后我们将继续以党建为统领,以走在全市前列为目标,狠抓案件质量,提高司法水平,建设基层强院,更好地为汝州市发展高质量、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本期策划 刘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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