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魏广军)“我市自2月中旬有序复工复产以来,市应急管理局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的前提,严把复工复产安全关,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5月7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说。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多种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叠加,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防止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该局向涉及非煤矿山企业的各县(市、区)、各非煤矿山企业发出提示函,明确复工复产安全注意事项,要求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彻底排查安全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该局邀请专家帮助企业查找安全隐患,指导完善相关制度以及安全管理措施,做好安全生产相关整改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按照统一部署,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邀请相关专家,会同卫健、国土资源等部门组成验收组,对非煤矿山复工复产企业进行审核验收。验收采取查阅资料和实地察看的方式进行,内容涉及安全措施落实、安全培训教育、隐患自查、应急保障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合格一个、复工复产一个。
截至目前,市应急管理部门邀请专家参与检查140余人次,对复工复产企业(系统)通过审核验收后,按相关程序出具恢复生产、建设的批复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