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卢晓兵)4月13日,从市公安局传来消息,为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提高社会治安管理水平,我市公安机关近日发布有奖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
市公安机关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以下违法犯罪线索和在逃违法犯罪嫌疑人线索: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的各类案件犯罪嫌疑人和重要证据线索;对已经发生,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或即将发生、正在发生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和犯罪嫌疑人的重要线索;公安机关发布追捕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线索;违反治安管理和公安行政管理的违法行为线索。
群众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拨打110或各级各警种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专门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将举报信件投寄至各级公安机关110报警中心或举报线索涉案主管部门进行举报;通过公安机关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进行举报;举报人愿意当面举报的,可直接到属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举报,也可直接向执勤民警举报;其他有效途径举报。
举报刑事案件线索的奖励标准为500元-50000元;举报在逃犯罪嫌疑人线索的奖励标准为100元-500元;举报行政案件线索的奖励标准500元-20000元;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奖励50元-500元;举报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涉及刑事犯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的,依照提供刑事案件线索有关规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