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 通讯员耿海鑫)近日,记者从鲁山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该院综合运用各种网络平台,累计调解、开庭各类案件79件,其中微信民事开庭21件、“云间网络庭审系统”审理民事案件3件、河南移动“微法院”民事开庭1件、刑事“三远一网”开庭7件。
为克服疫情给审判工作带来的影响,鲁山县人民法院除运用“三方远程庭审系统”审判刑事案件外,还上线了“云间网络庭审系统”,应用于民商事及行政案件审判。通过这些“云平台”,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通过手机完成庭审询问、笔录查看、网上签名等操作,既提高了效率,又避免了人员接触。
此外,该院还利用网上平台收费38次,网上阅卷1件,执行网络查控47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