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巫鹏)3月10日,记者从宝丰县民政局获悉,该县3月9日在全市率先实施了“一元民生”政府救助保险项目。凡宝丰县户籍人员和宝丰县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口,均可享受“一元民生”意外保险,意外人身事故最高可获赔20万元。
该项目以县为单位投保,县民政局作为投保人,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宝丰支公司签订投保合同。保险费由县财政以上年度全县户籍人口数量为基数,加上县域内流动人口数量,按每人每年1元的标准缴纳保险费。凡宝丰县户籍人员在国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以及宝丰县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口在该县县域内发生见义勇为、未成年人溺水、精神病人伤人、自然灾害事故、拥挤踩踏、恶性案件伤人以及房屋倒塌、火灾、爆炸、食物(药品)突发中毒等事件时,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就可以免费享受保险救助。
据宝丰县民政局局长张玲玲介绍,实施“一元民生”政府救助保险项目,旨在通过建立起政府救助、社会救济、保险保障、自救互救四位一体的救助新机制,让居民因遭遇突发紧急事件或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时,能够及时高效地得到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