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德坤)“通过微信转账,已先期拿到3000元钱,剩余的7000元说是半年之内结清。我没想到是通过这种方式达成了我的诉讼请求。”2月18日,通过舞钢市法院“微信视频庭审”拿到自己的部分工资款时,原告王某连呼想不到。这也是舞钢市法院因疫情防控特殊情况首次进行的“微信视频庭审”。
王某起诉被告张某,要求其偿还拖欠的劳务工资款1万元。在送达传票时,张某有对抗情绪,与法院工作人员玩起“藏猫猫”。考虑到王某的工资款已被拖欠5年之久,而原定的庭审时间因为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而不得不推迟,在上级部门的指导推动下,该院主审法官启动了“微信视频庭审”形式,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
经过前期的充分沟通,由主审法官、书记员以及原告、被告等组建的庭审微信群很快被落实到位。“请上传各自的身份证核对身份”“请仔细阅读《微信庭审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同意的话我们现在进行微信开庭”……一番紧张有序的微信视频对话后,特殊庭审得以顺利进行。
最终,被告将3000元通过书记员微信转账给原告,并当即表态:“剩余的7000元半年之内还清,诉讼费由我自己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