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在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在新的一年里持续顽强、勇于拼搏,以硬的作风夺取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
“向战斗在巡察战线的同志们表示慰问!望继续努力,不断创新,为我县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和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年终岁尾之时,鲁山县委负责人对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工作作出批示。
回首2019,鲁山县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不断推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着力筑牢反腐倡廉政治根基
2019年,县纪委监委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践行“两个维护”,综合运用谈话提醒、函询整改、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等方式追究责任,以问责倒逼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落地。
县纪委监委持续推进河道非法采砂整治,问责41人;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下发督查通报25期,通报批评单位151个(次),批评个人129人(次)、约谈30人、诫勉谈话10人,建议免职1人、调整1人、撤换1人;对重点项目进行督责问效,服务联系重点项目12个,解决实际问题15个;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约谈并公开曝光服务群众满意度专项测评排名后3名单位负责人;狠抓落实滨河景观工程、违建别墅拆除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
不断激发纪检监察工作活力
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聘555名村级廉情监督员,选拔20名事业单位干部充实到巡察一线;招录54人加入派驻纪检监察队伍,充分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监督优势。
以治标为依托、以治本为方向,县纪委监委推行“通报+曝光+反面典型”模式,采取“同类案件同批曝光”方式,探索“一案件三会议”制度,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去年,该县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110余场(次),组织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95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2.5万余人。
深化政治巡察,在全覆盖上高质量推进,在上下联动上积极探索,在成果运用上进一步强化。全年完成3轮县本级巡察和5轮巡察村(社区)工作,共交办立行立改事项380项,发现问题3220条,移交问题线索165条,给予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71人,收缴、退还违规资金118.15万元,完善规章制度73项。
围绕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方案,县纪委监委聚焦教育、医疗、食品安全、农村人居环境等热点领域,紧盯5个方面、15个整治项目,明确19家牵头单位和12家配合单位,各责任单位共计排查上报问题221个,整改完成203个,主题教育成效日益凸显。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共立案19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94人,其中科级干部立案26件处分55人,移送司法机关并被判处刑罚1人,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如磐决心。
县纪委监委紧盯重要时间节点,聚焦突出问题,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36起3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3人,组织处理5人。坚决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狠抓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26起,立案16件,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53人,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建立外部协调、内部协同、上下联动机制,加大直查直办、重点督办、提级查办力度,共查处涉黑涉恶案件7起,形成了扫黑除恶、打伞惩腐的高压态势。
打铁必须自身硬
县纪委监委精准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集中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求学习的18门课程,深入开展“补短板、建机制、强能力、见成效”活动,坚持开展“以案代训”“全员培训”大练兵,着力培养作风硬、能力强、业务精、善创新、重实干的纪检监察铁军。
县纪委监委成立机关党委,设置8个党支部,定期组织开展“主题党日”“讲初心故事”“慈善一日捐”等活动,突出政治要求,筑牢忠诚信念;建立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填写《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对自己进行“大起底”;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干部“二十五条”“十五不准”“十一不得”,全年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8起,初核立案2起2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严肃追究问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新的一年,鲁山县纪检监察机关将不惧风雨、不畏艰险,万众一心加油干,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鲁山更加出彩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本报记者 常洪涛 通讯员 张璐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