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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禁烧办通知要求:
加强冬春秸秆禁烧管控

 

本报讯 (记者王孟鹤)1月3日,市禁烧办发布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冬春秸秆禁烧管控。

通知指出,各级禁烧部门要坚决避免禁烧工作“上热下冷”现象,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体系,确保扎实做好冬春秸秆、垃圾、落叶和杂草等可燃物禁烧和农业生产散煤治理。要抓好宣传教育,针对冬春季特点,将禁止焚烧垃圾、烧荒和室外生火取暖纳入村规民约,规范农民生产生活习惯。要抓好技防监管,县、乡“蓝天卫士”监控平台值班室坚持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发现火情,立即通知调度;结合冬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创新联防联控机制,整合人员队伍对沟边、渠边、地边和高速公路、铁路、国道沿线等重点区域和监控盲区进行巡查巡防,严防露天焚烧;乡、村应急队伍要增强纪律意识,随时待命,接到灭火通知,迅速赶赴现场,快速有效处置。要抓好清运,全面排查、彻底清理村内周边、河塘沟渠、道路沿线剩余的秸秆和堆积的垃圾、落叶和杂草等可燃物,清理的秸秆采取填埋和集中堆放等方式进行有效处置,清理的垃圾等按规定运往垃圾处理场所,消除焚烧隐患,缓解禁烧压力。要抓好落实,加大巡查力度,扩大巡查范围,督促乡镇把工作抓实;各乡(镇、街道)要以村为单位认真开展自查,消除死角。

市禁烧办将持续派出督导检查组,对各地秸秆禁烧和农业生产散煤治理情况进行不间断、常态化督导检查,发现农业大棚、食用菌生产使用散煤现象,及时督促整改,对问题较多、整改不到位的县、乡及时进行通报,对发现的焚烧火点继续按规定顶格处罚,对失职失责的公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对随意焚烧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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