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在近日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发布会上,鲁山县妇联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本场发布会共表彰996个“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995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我市有两家单位受表彰,分别是鲁山县妇联和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
近年来,鲁山县妇联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高举维权大旗,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己任,切实抓好维权工作,开通了12338妇女维权服务公益热线、成立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在各乡(镇)均设有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在每个村的“妇女之家”均设有家事调解室,稳步构建了“四个一”县域全覆盖、立体化的维权服务网络,全方位畅通广大妇女儿童的维权及求助渠道。选配妇联系统干部担任法院陪审员,提高妇联话语权;在每个村都培养了信访代理员,为广大妇女分忧解难,各村的“妇女之家”成为妇女维权的前沿阵地。
此外,对于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该县妇联敢于发声亮剑,紧盯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案件不放松,督促相关部门从严从速处理,成为妇女儿童维权的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