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散煤污染治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出台,记者就我市贯彻落实《决定》相关问题采访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
问: 市人大常委会出台这一《决定》对做好我市散煤污染治理工作有哪些重要意义?
答:散煤污染治理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散煤煤质差,燃烧过程中没有采取相应环保措施,且大多为低空排放,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据有关专家介绍,从排放强度来看,散煤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系数远高于集中燃煤设施。1吨散煤燃烧所排放的污染物约为等热量情况下电厂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的5倍、2倍和66倍。我市采取法治手段强化散煤污染治理,非常紧迫和必要。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散煤污染治理的决定》,为散煤污染治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
问:当前,我市散煤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发挥牵头作用,与市发改委、应急管理局、公安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等相关单位一起,以县区为依托,全力打好燃煤散烧治理攻坚战,取得了明显成效。“双替代”(电代煤、气代煤)稳步推进,洁净型煤产供销规范化运转,煤炭质量监管持续进行,商户摊贩使用散煤和洁净型煤大量减少,散煤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我局连续两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优秀单位,被省散烧办授予全省燃煤散烧治理工作先进单位。2017年全省燃煤散烧治理现场会在平顶山市召开,推广了我市的经验做法。
问:《决定》出台后,我们将采取什么举措来贯彻落实?
答:首先要加强宣传。做任何工作,思想发动、统一认识都是前提条件。只有群众了解政策、理解政策,工作才能事半功倍。思想转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宣传引导也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11月上旬,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别召开会议,安排《决定》宣传贯彻工作。近期,宝丰县、郏县先后采取措施,悬挂横幅300余条、布设LED屏200多块,出台宣传车40多台,在辖区基层站所和商户密集场所开展宣传攻势,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散煤污染治理重要意义的认识,有利于推进《决定》的顺利实施。
其次要强化监管。一是紧盯“两个清零”的工作目标。禁煤区内“双替代”工作到位后实现生活用散煤和洁净型煤“清零”;禁煤区外“双替代”覆盖不到的偏远农村地区实现生活用散煤“清零”。二是努力建立健全“四化两罚一补”监管模式。“四化”:洁净型煤标准化生产、体系化供应,散煤污染治理网格化管理、专业化防控。两罚:对生产、销售、使用散煤的依法处罚;对生产销售假冒、不合格、无包装标识洁净型煤的依法处罚。一补:落实好洁净型煤替代散煤的财政补贴政策。三是坚持“督导、暗访、曝光、问责”。继续成立暗访组,由市局领导带队,组织人员下沉到基层,去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最后要社会共同参与。倡议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散煤污染治理工作,积极举报违法散煤经销点和商户违规用煤行为,认真监督相关部门工作进展,坚决抵制使用劣质煤,最大限度降低散煤污染对空气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如果发现有违法违规销售和用煤的行为,欢迎拨打举报监督电话:0375-2588100。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