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12月3日,记者从鲁山县获悉,该县在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中不断完善机制、补齐短板、突破难点,扭转了环保工作被动落后局面。今年5-10月,该县空气质量均居全市先进行列,有4个月受到市政府奖励。
鲁山山清水秀,但是山多水多也使该县的生态保护任务更重,加之地域偏居一隅,高湿静稳天气时污染物扩散条件差。去年10月至今年4月,全县空气质量排名连续靠后,环保工作面临巨大的压力。为此,该县采取强力措施扭转被动局面。
县主要领导任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组长,下设“一办、五组、六专班”;每月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专项汇报,建立县委常委分包重点乡镇、县政府领导分口负责的污染防治攻坚推进工作机制,落实“一岗双责”环保责任制;建立防治攻坚周例会制度,每周组织召开环境攻坚主要成员单位例会,统筹安排工作,逐个击破问题,形成“高位推动、上下联动、左右开弓、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促使“大抓环保、抓大环保”工作机制有效发挥作用。
该县围绕城区两个示范点,做好示范区内“三散”(散尘、散煤、“散乱污”企业)治理、重型车辆管控等工作。示范区重点路段设置电子抓拍设备,对道路两侧违规停车、怠速运行重型车辆进行管控。投资1100余万元,购置洒水车、雾炮车、机扫车等保洁设备,确保清扫频次每天不低于6次。在散尘治理方面,对城市规划区内在建建筑工地每周进行百分制考核,并实行末位淘汰制,累计停工整顿施工企业20余次,约谈相关监管单位负责人3次。在散煤治理方面,加强联合执法,持续整治禁燃区燃煤大小灶,目前共取缔燃煤大小灶160多个,抽检洁净煤5个批次。“散乱污”治理方面,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工作,排查出“散乱污”企业70家,取缔65家,提标改造5家。
此外,该县积极破解道路扬尘源头治理难题,严控重型过境车辆,对已属于4类危桥的311国道沙河大桥实施交通管制,设立过境车辆尾气检测站,累计出动联合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劝返过境重型货车5000余辆次,对尾气排放不合格柴油货车立案100余起。
在抓好环境治理的前提下,该县正确处理环保与发展的关系,按照“政府主导、民生优先、战略产业优先”的原则,在100多个重点项目中确定服务支持对象10余个。对发现未严格落实环保要求的重点支持项目,第一次进行警告并实施顶格处罚,第二次清除出支持范围,并依法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