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毛玺玺 通讯员郑刚)11月12日,新华区开出我市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市内五区首张餐饮业油烟污染罚单。为进一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该区持续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加大处罚力度。
10月11日,该区城市管理局东部管区执法人员关军、宋晓红发现中兴路北段中兴商务大厦二楼杜大厨辣椒炒肉店安装的油烟净化设备未正常运转,立即现场检查并固定证据。经检查确认,该店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记录不完善。
10月12日,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的规定,依法对该店进行了责令改正、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被处罚人承认违法事实,并于11月13日缴纳了罚款。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餐饮油烟污染的监管力度,督促商户严格按照要求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清洗做记录,使油烟排放达到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排放标准。”该局局长杨亚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