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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11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汝州市开评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

 

本报讯 (记者魏森元)11月6日,汝州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为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强化示范带贫效应,该市决定评审认定一批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街道)、示范园区、示范项目,农民工返乡创业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

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街道)、示范园区、示范项目的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按照《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街道)评审认定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已被评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街道)、示范园区、示范项目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的,不再申报;曾享受省级就业补助资金奖补的园区和项目,不再申报。

申报农民工返乡创业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的,须符合法定代表人是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创业及工商注册地在汝州市行政区域内;经营主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注册成立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有比较完善的发展计划书,符合当地的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申报项目要符合规划、环保、土地、城乡建设、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项目为解决贫困人员就地就近就业作出突出贡献;对贫困家庭增收有较强的拉动作用,带动增收的贫困户在5户以上,增收效果明显,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人以上,其中贫困人员占20%以上。

各类经营主体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审核汇总后推送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时间截至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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