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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新时代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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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郏县人民法院薛店法庭庭长胡小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工作中始终公正为民,同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为群众发声,为群众代言,为群众解难——
做新时代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郏县法院薛店法庭庭长胡小霞(左二)在田间地头办案 本报记者 姜涛 摄
郏县法院薛店法庭庭长胡小霞(左二)在进行民事调解 本报记者 姜涛 摄
 

本报记者 卢拥军 通讯员 郭文娟

■新闻背景

10月14日,郏县政法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进事迹报告会在该县会议中心举行。

报告会上,郏县人民法院薛店法庭庭长胡小霞作的《忠诚履职敢担当、坚守初心为人民》演讲,深深地打动了每一位在场的党员干部。大家一致认为:胡小霞常年奋斗在基层法庭工作第一线,情系法治、公正为民,是新时代政法工作者的杰出代表,其事迹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生动教材。

基层法庭是法院工作的前沿阵地,直接面向农村,密切联系群众,受理的多是家庭婚姻、宅基地、土地等纠纷,案件虽不大,却烦琐复杂。胡小霞常常把一个个看似“鸡毛蒜皮”的“小”案件,当成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大”事去办,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2018年6月27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道才到薛店法庭调研,他对胡小霞淡泊名利、扎根基层、热忱为民、公平正义的奉献精神给予高度评价。

2018年8月16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冠华作出批示,号召全市法院干警向胡小霞看齐。批示中写道:胡小霞长期扎根基层法庭,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办事、办案,连民心、接地气,结合农村实际开展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探索了一套行之有效、群众满意的“薛店法庭工作法”,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郏县人民法院院长宋景婵说,胡小霞在薛店法庭工作16年,她把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融入日常工作,把个人崇高的价值追求转化为献身政法事业的自觉行动,忠诚履职,敬业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

10月21日,记者走进薛店法庭,对胡小霞进行了采访。

胡小霞,48岁,中共党员,2003年到薛店法庭工作,先后任副庭长、庭长。

胡小霞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人民法庭法官”称号时的颁奖词是这样写的:嗅一方泥土的味道,审度生命的春暖与秋寒。只与信仰厮守,不为名利纠缠。化干戈为玉帛,将公道记心间。黄土地上,写满的是理,没有倦!百姓眼中,看见的是法,不是官!

在薛店法庭工作的16年里,胡小霞是调解一线的“灭火员”,致力于化解各种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普通百姓的贴心人,致力于“司法为民”,让辖区百姓享受到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是社会治理的排头兵,致力于“乡村管理”,不断推进自治、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薛店法庭管辖薛店、茨芭、黄道、渣元4个乡镇的263个自然村,人口约22万。远的不说,仅2017年以来,薛店法庭在胡小霞的带领下,克服“人员少、案件多”的实际情况,共审理案件1500余件,办结率达到99%,绩效考核年年位居全院第一。

由于办案质量高、办案时间短,胡小霞所在庭办理的案件,呈现出“两高两低一多一少”的特点,即调撤率高、服判息诉率高、上诉率低、强制执行率低、当场履行多、进入执行程序少。

郏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主管法庭工作的张会利对记者说,在郏县法院管辖的4个基层法庭中,薛店法庭管辖的乡镇、人口最多,案件数量任务最重。胡小霞无愧于一名光荣的基层法官。16年的风风雨雨,16年的奔波劳碌,她把一名女同志最宝贵的青春奉献给了基层法庭,从32岁到48岁。

说到奉献,胡小霞对记者说,她要时刻牢记总书记的话:“人的一生只有一次青春,现在,青春是用来奋斗的;将来,青春是用来回忆的。”

“人民好法官是什么?是严字当头,公字在胸;是纤尘不染,傲骨如磐;是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谁把沉甸甸的人民放在心中,谁就能让好法官的旗帜永远鲜红。”胡小霞正是靠着这种信念,用初心诠释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精神内涵,也让她收获了人生中最美好的芳华。

作为基层法庭的带头人,胡小霞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用坚守获得认可,用成效换取赞誉:先后荣获“河南省优秀人民法庭法官”“河南省和谐巾帼调解标兵”和“平顶山市巾帼建功法官”“平顶山市三八红旗手”等数十项荣誉。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三次。薛店法庭被评为全市无信访先进单位、全市十星级人民法庭,连续3年被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人民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人民法庭调研基地”……

成绩面前,胡小霞不骄不躁,更多想到的是责任。她对记者说,作为一名基层法官,要时刻牢记使命,情系百姓,执法为民,用法律和爱心铺筑起一条条“法治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为基层法庭的庭长,我深知每一起民事案件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所以,重调解、重沟通,把群众当亲人,家事审判巧断‘家务事’。”

水有源,故其流不穷;木有根,故其生不穷。群众是我们党执政的根本,作为基层法庭的庭长,胡小霞深知离婚案件、赡养案件、债务案件等民事案件,关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

在薛店法庭工作的16年间,针对民事案件,胡小霞重调解,重沟通,主动深入到田间地头、百姓家中、把群众当亲人,家事审判让她巧断“家务事”。

据统计,2017年以来,薛店法庭所审理的98起赡养案件,全部以调解、撤诉的形式结案。

2017年7月20日,薛店法庭受理一起赡养案件,原告刘某2008年突发脑梗死,经治疗后留下半身不遂的后遗症。刘某患病后,其妻多次诉求离婚。无果情况下,刘某妻子带着儿子悄悄离开刘家,迫使已经八十多岁的父母,照顾一级残疾刘某的衣食住行。万般无奈,刘某起诉了妻儿。

案件受理后,胡小霞三次到刘某家中了解情况,尽最大努力做其妻儿的思想工作。考虑到刘某行动不便,决定在刘家开庭审理。村里群众听说把法庭搬到了刘某家,纷纷前来旁听。

开庭前,胡小霞带着大米和食用油来到原告刘某家中。刘某的父母见她带着礼物到来,感动得当场跪下,也使在场群众感动不已。此时,胡小霞的内心更是难以平静,感慨一次付出就能收获无数感动。庭审结束后,胡小霞分头做了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工作,终于使刘某的妻儿回心转意。

案件的成功调解,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周边群众也受到了法治教育。在随后的回访中,胡小霞了解到刘某已搬到儿子的住所,其子对刘某悉心照顾。当他见到胡小霞到来时,激动地握着她的手,连声道谢……

感激是扇没有上锁的门,不需要钥匙便能打开。看着一个个老人被遗弃案件得到公正审理和调解,胡小霞暗下决心,不能再让这些老人孤苦无依,为生活而流泪,要做他们心锁的钥匙,帮他们推开门,迎来春日暖阳。

胡小霞除了在家事审判专业化上下功夫外,还积极转变审判理念,避免用审理财产案件的理念来审理家事案件,“家务事”不再一判了之,而是更加注重人文关怀,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作为法官,当你下乡找老百姓调查了解情况,恰好遇到他下地归来,这时候,你应该把他手中的牛绳接过来,帮他把牛拴好,让他在一旁喝喝水、抽抽烟后,再跟他了解情况。”胡小霞这番朴素的描述,很好地诠释了她的调解精髓:就地办案、调解结案。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事纠纷审理起来,法官需要付出巨大的耐心和精力。但胡小霞不知疲倦,一心为民,用“丈夫”“妻子”“母亲”“儿子”等座签代替原告被告,减少当事人在庭审中的对抗情绪。

胡小霞说,通过家事审判改革,许多濒临破裂的亲情得到修复,家事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作为基层法庭的庭长,我每天接触最多的都是普通老百姓。所以,我用法理、人情、理解、尊重的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赢得了群众‘闺女、大姐、阿姨’的亲切称呼。”

民之所忧,我之所思;民之所思,我之所行。为让辖区群众享受到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作为基层法庭的庭长,胡小霞倡导法庭工作要紧紧围绕“让公正深入人心、让法律进村入户、让法庭走近群众”的工作理念,探索总结了一套“薛店法庭工作法”,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好评如潮。

在民事案件审理中,胡小霞始终将“调解优先”原则贯穿到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积极探索调解结案的新思路,本着“能调则调,多调少判,案结事了”的原则,探索和建立起庭前、庭中、庭后调解的立体构架,最大限度地确保案结事了。同时,根据案件的不同性质,抓住矛盾实质,紧扣关键调解:

离婚案件把握“感情”这一主线,就“和不和”“离不离”“怎么离”进行调解;赡养案件围绕“养活”这一中心,就“怎么养”“如何养”“何时养”进行调解;债务案件围绕“偿付”这一本质,就“还多少”“如何还”“何时还”进行调解……

据统计,自2017年以来,薛店法庭共调解各类民事案件1300余件,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为解决因外出务工、年老体弱不能参加诉讼的问题,胡小霞带领薛店法庭变“坐堂问案”为“上门服务”,推进“一线工作法”的巡回法庭审判,实现由“以法庭为中心”向“以群众为中心”转变,把法庭搬到偏远山区、田间地头、百姓家门口,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据统计,自2017年以来,薛店法庭共开展巡回审判456件,调解、撤诉结案420件,调撤率达92.1%,深得群众点赞。

乡镇农民农忙时节较多,针对这一情况,为使农民当事人少花钱、少走路、不误农时,胡小霞带领薛店法庭探索推出“午间法庭”工作法,利用中午时间到当事人家中询问、调解、送达法律文书。

王某与李某于2008年3月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约定期限为10年。但到期后李某未及时返还涉案土地,也未按时支付租金。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王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返还耕地2亩并支付租金10200元。胡小霞考虑到农时不等人,误一时会误一年,遂决定当日立案,到双方当事人诉争的地头进行审理,并邀请村委会工作人员到场。

经过胡小霞实地调查、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言归于好,达成协议,由李某继续耕种土地并及时支付王某土地租赁费。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不辞辛苦地在田间地头奔波,不仅帮我讨回了租金,更帮我们解开了心结……”王某紧握着胡小霞的手说。

近年来,为方便群众诉讼,胡小霞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经常深入农村及交通不便、人员稀少的偏远山区,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既能提高司法效率、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更有着在审理区域进行生动的普法宣传、增强群众遵纪守法意识的重大意义。

据统计,自2017年以来,薛店法庭利用“午间工作法”共审结案件378件,并随案在群众中“以案说法”,开展法律咨询793人次。

为使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前沿,胡小霞引导薛店法庭推行“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在所管辖的4个乡镇设立法官服务联系点,并将驻村法官的主要职责以及照片、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制作标牌,挂在村中醒目位置向群众公开,并每月走访群众不少于10户。

胡小霞还通过聘请在乡村德高望重、热心公益的群众担任社会法官,依据乡规民约、道德伦理、人情大义等,处理民间纠纷,尽可能避免到法院花钱打官司最后结怨。

据统计,自2017年以来,薛店法庭共化解基层矛盾纠纷535件。

“这钱欠了17年多,我一直都要不回来,没想到起诉到法院没几天,胡庭长就把钱给我送到了家里,这闺女中,谢谢闺女!”郏县薛店镇青杨庙南村今年82岁的村民程某谈起此事,内心充满感激。

17年前,程某借出去4000元,期限6个月,但17年来对方一直不还。如今,程某已年过八旬,加上患有股骨头坏死,行动不便,无奈之下,老人起诉到薛店法庭。案件受理后,胡小霞多次通过电话对远在新疆务工的被告释法明理做工作,最终帮老人连本带息“讨”回了1万元并亲自送上门。

正是由于这种带着对人民群众深厚感情办案的劲头,胡小霞深受群众的爱戴,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如今,辖区老人见了胡小霞喊闺女,中年人见了胡小霞喊大姐,年青人见了胡小霞喊阿姨……

“作为基层法庭的庭长,我清醒地认识到法官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要无愧于法官这一神圣职业。所以,必须坚持正本清廉,严守办案纪律。”

“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作为基层法庭的庭长,胡小霞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要无愧于法官这一神圣职业。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法官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金钱买不到的。

在胡小霞的带领下,薛店法庭的干警坚持正本清廉,严守办案纪律。近年来,所办案件无一错案,真正践行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

今年8月的一天,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大妈步行走了两小时的山路,辗转坐车,拎着一袋核桃来法庭看胡小霞。

胡小霞关切地问大妈:“您今儿个咋来了,是孩子们又不凑生活费了?我给他们打电话说。”

大妈拉住胡小霞的手说:“闺女,不用了,孩子们现在对我都好,每月准时都把钱寄到家里,还经常给我打电话。为了我的事儿,你不少操心。这不,今年家里的核桃熟了,说啥也得来给你送点尝尝。”

胡小霞激动地握着大妈的手说:“大妈,您言重了,只要孩子们能赡养您,我就放心了。”

当胡小霞拒收核桃时,大妈却说这是早上四五点钟起床,从自家树上摘下一路背过来的。面对老人恳切而又渴望的眼神,胡小霞不忍心让老人再把核桃背回去,于是就收下了核桃,并偷偷往老人口袋里塞了两百块钱。这是胡小霞工作以来唯一收下的“礼物”。

胡小霞不仅清正廉洁,而且在工作中铁面无私,办案公正。

今年1月,胡小霞受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原告张某利用被告赵某的售烟合同,将烟叶出售给烟站,随后烟站把烟款32153.78元打到赵某的银行存折上。张某多次向赵某催要,赵某以种种借口不予返还。无奈之下,张某起诉赵某要求返还此款。

在审理中,赵某得知其外甥与胡小霞有亲戚关系,便托外甥去法庭说情,不愿意返还该款。胡小霞将亲戚批评了一番,让他回去做赵某的工作。

由于赵某不愿意返还,胡小霞很快开庭进行了审理,判决赵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张某烟款32153.78元。

当拿到判决书时,张某激动地对胡小霞说:“我辛苦种地卖的烟叶款,三年了要不回来。通过你们的公正判决,今天终于要回来了。”

胡小霞对记者说,要想成为一名“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好法官,必须有“公正、感恩、廉洁、平常”之心。

公正之心。胡小霞认为法官要有一颗公正之心,这样才能对得起自己和当事人,使自己所办理的案件摆脱其他因素的束缚,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感恩之心。胡小霞认为法官要有一颗感恩之心,感恩每一起案件、每一位当事人,因为是他们的每一滴血和泪,敲响了法官做人的警钟,带来了做人的启示,使法官更加珍惜自己的每一刻幸福。

廉洁之心。胡小霞认为法官要有一颗廉洁之心,做到风清法正,只有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才能抵制社会的不正之气,才能守护住自己纯洁的心灵。

平常之心。胡小霞认为法官要有一颗平常之心,消除官本位思想,学会用平常心善待自己,善待工作,善待他人。这样,在对待当事人的时候,才能做到平等对待,才不会漠视他们的权利。

“胡小霞是郏县法院学习的榜样。我们要以她为标尺,在对党绝对忠诚中、在勇于担当作为中、在深深扎根群众中、在从严修身律己中守初心、担使命。”

宋景婵院长说,胡小霞是人民法官中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优秀典型。她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对党的绝对忠诚、对人民的无限热爱、对司法事业的执着追求,在平凡中见伟大,在点滴中显精神。

胡小霞的事迹告诉我们,干一行爱一行,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就是高大;把党交给的每一天工作做好,把人民交给的每一件事情办好,就是理想;守住底色,不忘本色,永葆共产党员的初心,就是忠诚;始终同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为群众发声,为群众代言,为群众解难,把为人民服务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就是宗旨。

宋景婵说:“胡小霞是郏县法院学习的榜样。我们要以她为标尺,在对党绝对忠诚中、在勇于担当作为中、在深深扎根群众中、在从严修身律己中守初心、担使命。”

一是学习她信念坚定、忠于职守的政治品格。像她那样把对党绝对忠诚融入日常工作中,忠诚履职,敬业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

二是学习她公正司法、心系群众的职业操守。像她那样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认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把每个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学习她担当负责、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像她那样立足岗位、务实重干,以对党、对人民司法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细之又细、慎之又慎的工作作风,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做好每项工作,于细微之处见精神,在细节之间显水平。

四要学习她顽强拼搏、忘我工作的坚强意志。像她那样始终保持执着、坚定的工作激情,在实践中历练,在工作中提升,争做一名新时代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五要学习她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高尚情操。像她那样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浩然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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