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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10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迟到的土地租赁费

 

“你好,巡察组同志,我要反映一个问题,我家的土地租赁费已经拖欠几个月了,能不能帮俺问问?”前不久,卫东区委巡察办第三巡察组刚进驻申楼街道叶庄村就接到了信访电话。

“您仔细讲讲是咋回事?”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立即打开记录本开始记录。

今年7月29日,卫东区委第三巡察组走访叶庄村了解情况。电话举报记录单很快到了巡察组组长的手里。“开展巡察,就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群众感受到党的关怀就在身边,咱区的农村都是城郊村,土地承包租赁很普遍,私占租赁费的现象也很普遍,我们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7个月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对于群众而言,7天也不行,我们必须要仔细查查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明天下去一个组去了解这个情况。”当天,在组务会上看到电话举报记录单时,巡察组组长坚定了要彻查到底的决心。

巡察组了解到,2007年5月30日,叶庄村一组20余户村民将土地承包给叶某,租赁人每年底将租金委托一组组长发放给群众,但从2018年底到投诉之日,组长一直未发放2018年度的租赁费,群众心里都憋着一股怨气。

第二天巡察组就到村里了解情况,并走访了部分村组干部,很快便查清楚了。原来租赁费在2018年底已经转给一组组长叶某,但是叶某以上一任组长拒不提供土地底册、承包合同、往来账目等资料为由,私存20余户村民租赁费4.25万元7个多月。巡察组查清原因后立即下达了整改建议书。

申楼街道和叶庄村接到整改建议书后,立即组织村组干部核实情况,摸清底数。目前,该村20余户村民已全部领到了被拖欠的租赁费。

10月22日,卫东区委巡察办负责人景利英在谈及此事时说:“巡察村(社区)工作就是要回应群众关切,推动解决一些长期解决不了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为全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保障。”

(本报记者 田秀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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