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民峰)10月22日,从市卫健委传来消息,即日起,我市开展农村贫困人口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工作“清零行动”,以实际行动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市卫健委、市医保局联合下发的《平顶山市农村贫困人口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工作“清零行动”方案》指出,排查鉴定的范围为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和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方案强调,要逐村逐户逐人排查,对不符合门诊重症慢性病的患病人员全部发放告知书,符合门诊重症慢性病的人员全部发放门诊重症慢性病服务手册,确保实现应鉴尽鉴、应享尽享、动态清零,不断提升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此次贫困人口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工作中,不需要参加体检的9种门诊重症慢性病为:恶性肿瘤(不含小细胞肺癌)、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结核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冠心病(PCI术后一年内)、重症精神病(门诊治疗)、艾滋病、前列腺恶性肿瘤(内分泌治疗)、乳腺恶性肿瘤(内分泌治疗);需要参加体检的11种门诊重症慢性病为:有药物依赖或严重并发症的糖尿病、肝硬化(失代偿)、帕金森氏症、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重度以上)、肺心病、肺间质纤维化、癫痫、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肾功能不全。
方案明确了鉴定流程,患病群众或家属向属地村卫生室申报鉴定资料(县级或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或申报病种相关的检查报告单、诊断证明),经村医初筛、乡(镇)卫生院初审及逐级上报等程序后,最终由各县(市)及石龙区医疗保障部门组织开展集中体检鉴定工作。贫困人员患有门诊重症慢性病,因近期未住院不能提供住院病历、诊断证明等资料的,可结合相关佐证资料实行现场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