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国内国际
3上一版
 
习近平向首届世界科技与发展论坛致贺信
国道107河南官渡黄河大桥正式通车
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发表声明
张鼎全:献身青藏线的“青藏高原模范干部”
国产大型“充电宝”在南极启用
美航天局发布下一代登月宇航服
听取今年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汇报要求确保为企业减负担为发展增动能
经济理论的新突破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2019年10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经济理论的新突破

 

1984年10月20日,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实现了我们党经济理论上的重大突破。

我国1978年底开始的农村改革,到1984年已经取得巨大成就。将改革的重点由农村转向城市,进行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成为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和改革进程的必然要求。为此,党中央及时地召开十二届三中全会。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比较系统地提出和阐明了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决定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点,确认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根据这一认识,决定改变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提法,对我国经济体制的基本点作了新的概括:第一,强调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明确指出我国在总体上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第二,虽然继续肯定市场调节的作用是辅助性的,但同时强调这种作用是不可缺少的;第三,对计划经济的内涵作了新的解释,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指令性计划为主,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都是计划经济的具体形式。指导性计划主要依靠运用经济杠杆的作用来实现,指令性计划也必须运用价值规律。为此,要有步骤地适当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适当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这些观点,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新的理论指导。

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体现了党对经济体制改革问题的新认识,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新发展。(新华社北京10月16日电)

 
3上一篇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