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卢晓兵)记者9月24日从市公安局获悉,根据省公安厅《关于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我市放宽城镇落户政策,全面放开户口迁入,实现城镇落户政策“零门槛”。
根据通知,今后凡落户我市城镇一律取消社保缴纳年限限制、居住年限限制,只要本人在我市城镇实际居住、就学、就业的,即可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迁移落户。在当地暂时没有合法产权房屋的,可以将户口迁移至亲友家中、租赁房屋处、单位集体户或社区公共集体户口。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协同发改、教体、人社、住建、财政等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体制性、保障性问题,不断完善和落实配套保障措施,整体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深入开展,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