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民峰)记者近日从市总工会获悉,为加强全市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打造职工书屋品牌工程,今年我市继续开展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申报工作。即日起至9月30日,2019年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开始申报。
建设“职工书屋”,是各级工会组织为广大基层职工提供方便实用的读书场所和学习条件的重要工作。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的建设标准为,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图书在1500册以上,有图书室、阅览室(阅览桌椅)、电子声像学习资料不少于40套,各种杂志不少于10种,配备有报架,必须订阅《工人日报》《河南工人日报》和其他报刊若干;配备有专用电脑1台、专职人员规范管理,年投入资金8000元以上用于更新图书和设施,全天对干部职工开放。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职工书屋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工会可按1:1比例对职工书屋建设单位进行资金扶持。全市各级工会要认真组织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的建设申报工作,市总工会将依据各单位职工书屋建设申报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验收,从中评选出10家优秀职工书屋示范点,给予每家扶持性奖励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