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近日,鲁山县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发出公告,自9月20日上午8点至2020年4月30日,将对G311国道鲁山沙河大桥实施限高限载管制。
公告称,河南省交院工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G311国道鲁山县沙河大桥检测报告显示,该桥属4类危桥,需对桥梁进行加固处理,对重型货车采取限行措施。为确保桥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报经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公路管理局批准同意,并经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备案,拟对G311国道鲁山沙河大桥实施交通管制措施。
管制时间:2019年9月20日上午8:00至2020年4月30日。管制措施:对G311沙河大桥实施限高、限载措施;限高2.8米(含2.8米)以上车辆;限载20吨(含20吨)以上车辆;管制期间禁止以上车辆通行。
温馨提示:建议由西向东的车辆绕行S242(鲁平大道)或郑尧高速(鲁山站);由东向西的车辆绕行昆阳大道(原许南路)或洛平漯高速(叶县北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