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孟鹤)为营造创文氛围,规范交通秩序,9月10日,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集中曝光一批不文明交通行为。
当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调取汇总9月1日至9日我市交通违法信息。
信息显示:9月2日,国网宝丰县供电公司所属豫D82E96小型普通客车,在市区建设路与光明路交叉口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9月3日,平煤神马集团所属豫DB7902小型越野客车,在市区建设路与光明路交叉口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9月4日,湛河区人民政府所属豫DD0083小型轿车,在市区湛北路与光明路交叉口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新华区畜牧局所属豫D55078小型轿车,在市区建设路与光明路交叉口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9月9日,湛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豫DK2011小型面包车,在市区建设路与光明路交叉口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平顶山市办公室所属豫DLS566小型轿车,在市区未来路至和谐路段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市创建办将继续加大对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曝光力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文明出行宣传教育,强化交通安全知识学习,对本单位驾驶员逐一进行教育。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要率先垂范,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共同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市创建办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遵守交规,安全出行,文明驾驶,为创建文明城市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