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聪利)9月2日,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市节能工作要求,以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为抓手,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下降7.7%、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7.0%、人均水耗下降10%。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及时修订了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强化宣传,加强培训,加快推进新能源项目和节能改造项目,多举措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加快推进新能源项目和节能改造项目,是实现节能的关键。2018年,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继续对普通照明灯具、自来水龙头、老化电路实施节能改造。新华区投入21万元更换LED灯管,对办公楼整体进行亮化,加装了太阳能路灯,机关照明电耗明显下降,年节约费用20多万元;湛河区对全区水网进行了升级改造,年节水50多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投资120多万元对集中办公区的电梯和中央空调冷却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仅2018年夏季就节约水、电、人工费用3万多元;投入20万元在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建设的中水处理系统于2018年12月3日建成并投入使用,可实现年节约用水1.8万余吨,节约资金5.4万元;市教体局投资1000多万元对局属学校实施了节水、节电等多个改造项目,年节约资金200多万元。
我市还积极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已创建成6个国家级和12个省级、21个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27家,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主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周万庭说,下一步,我市各级公共机构将进一步营造节能氛围,努力培育节能文化,加快推进全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不断加大“三新”(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投入,大力实施节能改造,逐步提高配备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继续开展示范单位、节水型单位和能效领跑遴选工作,实现到2020年全部市级及县(市、区)所属机关全部建成节水型单位,各市及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达50%以上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