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上午,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检查校车。
为确保新学期接送学生安全,该大队启动了校车安全“体检”,对辖区登记在册的107辆校车逐一进行审核,并对校车的轮胎、安全锤、灭火器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本报记者 张鸿雨 摄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