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8月23日,鲁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群众舆论监督有效贯通,织密监督网络,形成监督合力,该县制定五项工作机制,推进全面监督落地。
定期会商制度。分别在每月、每季度、每半年召开各监督组工作会议、办公室主任会议和领导小组会议,明确监督重点,统筹协调各监督组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掌握全面监督工作进展,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全面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报告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向领导小组报告全面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各监督组每季度向办公室报告本组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发现问题及处置意见、谋划下步工作重点。
线索评估制度。各监督组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相对具体明确、可查性较强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综合协调组,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置;对尚不具体明确、但具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线索要交由相关的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及时开展提醒谈话。
问题台账制度。各监督组分别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每月底经监督组组长审核后上报综合协调组,综合协调组依据线索台账开展督促督办。对属于其他监督组业务范围内的问题线索,经综合协调组备案把关后,移送相关监督组处理;对于单个监督组无法有效处置的问题线索,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力量解决。
调查研究和督查督办制度。领导小组成员结合工作分工和联系地区工作实际,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的全面监督工作调研,要充分掌握分管领域监督工作情况,推动破解重大难题。综合协调组对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收集到的重大问题线索,开展督查督办、跟踪问效,推动各项监督工作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