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魏广军)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平顶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
《方案》明确,审批制度改革是对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进行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的全流程、全覆盖改革,从而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即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今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统一审批流程是改革的重要内容。我市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推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制。精简整合建设工程领域现场踏勘、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测绘测量、竣工验收等环节审查、审批、监管服务事项,建立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实现联合踏勘、联合审查、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
《方案》指出,要统一审批管理体系,实行“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同时,建立帮办、带办机制,变“企业跑趟”为“政府跑腿”,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弄虚作假等失信行为纳入信用信息平台,将失信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从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