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叶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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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法官远赴深圳抓“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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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7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叶县法官远赴深圳抓“老赖”
案件已执行完毕
 

本报讯 叶县法官不辞辛苦远赴深圳抓回“老赖” 莫某,使得案件得到执行。

2010年6月,莫某驾驶无牌照三轮车将在路边步行的康某、杜某及怀中小孩一家三口不同程度撞伤。经认定被告莫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叶县人民法院判决莫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莫某并未履行判决义务,康某、杜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及时向被执行人莫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莫某并没有履行法律义务,反而“人间蒸发”了。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网络系统查询比对,发现莫某每个月账户都有流水记录,遂进一步采取执行措施,将莫某纳入失信“黑名单”,并限制高消费,但莫某始终没有现身。为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执行法官决定,赶往银行账户所在地——深圳龙岗某银行。

7月6日,执行法官抵达深圳,调查得知该账户为工资账户,于是前往当地派出所查询莫某的暂住信息,并在当地民警的协助下找到了莫某。莫某夫妻二人在当地打工,月收入近万元。但面对执行法官的询问,莫某仍然未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坚称自己没有钱履行判决义务。在执行法官宣布拘留前一刻,莫某立马向亲属打电话送来了全部执行款。至此,案件执行完毕。(杨沛洁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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