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何思远)记者7月17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2018年度市属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结果公布,市属社会组织年检合格(含基本合格)率达到91%,参检率为94%。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说,市民政局对2018年6月30日前依法登记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年度检查,并于2019年6月28日在《平顶山晚报》和平顶山社会组织网将本次年检拟定结论予以公示。现已公示期满,将最终结果向社会公布。具体结果可查阅6月28日《平顶山晚报》A12版或登录平顶山社会组织网。通过此次年检,发现和查纠社会组织存在问题200余件次。本次年检结果显示,市属社会组织参检率、合格率和年检质量均达历史最高最好。
市民政局提示,社会组织必须依法登记并履行年检义务,公民个人和单位参与社会组织活动要认清其合法性质。凡是未经登记或备案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要立即停止活动、自行解散并全面消除影响。对继续开展活动的,一经发现,坚决依法打击,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