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聪利)为深入推进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工作,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市委组织部专门下发通知,对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工作实施积分管理。
根据通知要求,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党员,要在每年1月份持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介绍信,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结合工作实际和个人特长,主动认领社区党组织提供的服务岗位和服务项目。社区党组织要在认真排查的基础上,摸清辖区居住在职党员特点和居民群众需求,合理设置服务岗位和服务项目。
在职党员居住地发生变化的,要在变化后一个月内到新的报到地报到,并及时告知原报到社区和所在单位党组织。
社区党组织要建立在职党员社区表现档案,及时记录在职党员在社区的日常表现和参加志愿服务情况,作为积分管理的重要依据。积分实行百分制,包括基础分、岗位分和贡献分三部分。其中,基础分为60分,重点考核在职党员在8小时之外亮明党员身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情况;岗位分为20分,重点考核在职党员履行志愿岗位、完成服务清单和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情况;贡献分为20分,重点考核在职党员在社区作贡献情况。
通知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进社区报到、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以上率下推动工作的良好格局。各地各单位要根据积分情况,把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参加志愿服务工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使用和党内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