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何思远)7月15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上半年我市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3512万元,惠及11.04万城乡困难群众。
据市民政局低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初我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上涨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将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7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345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860元。有条件的县(市)可在新标准的基础上适当上浮。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274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166元。
今年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1.04万困难群众享受城乡低保,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3512万元。此外,我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提高到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上半年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68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