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7月10日下午,鲁山县召开专门会议,表彰2018年度“双违”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2018年以来,该县上下同心、克难攻坚,“双违”整治工作成效显著。为激励先进,推动“双违”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该县决定授予县城市管理局等5个单位2018年度“双违”整治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各奖励现金5万元;授予汇源街道等5个乡(镇、街道)2018年度“双违”整治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各奖励现金10万元;授予赵东杰等93名同志2018年度“双违”整治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该县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发扬优良的工作作风。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学习先进,昂扬斗志,砥砺奋进,扎实作为,为“双违”整治工作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