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亚丹)7月4日至5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副主任委员赵启林带领执法检查组到我市检查《河南省扶贫开发条例》和《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一条例一决议”)贯彻执行情况,并召开汇报反馈会。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卢东林参加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古松、韩宏亮,副市长刘颖、张庆一分别陪同或参加汇报反馈会。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叶县辛店镇常派庄村千亩优质桃产业扶贫种植基地、新杨庄村村集体经济标准化厂房,鲁山县下汤镇林楼万亩桃园种植基地、新街社区滨河苑易地搬迁安置点,实地察看特色林果种植产业、村集体经济发展、旅游产业发展、易地搬迁扶贫等情况。
反馈会上,检查组对我市贯彻执行“一条例一决议”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赵启林指出,“一条例一决议”是我省脱贫攻坚工作和扶贫事业发展的重要法律保障。平顶山市各级政府将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探索出了不少好经验、好方法,并以党建引领凝聚强大合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赵启林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持续加大“一条例一决议”的学习宣传力度,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提高遵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进一步坚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心,聚焦建立脱贫攻坚长效机制。即便脱贫摘帽了,也不能马上撤摊子、甩包袱、歇歇脚,要盯紧“两不愁三保障”这一基本脱贫标准和核心指标,继续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问题,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切实发挥各级人大的法律监督作用,助推“一条例一决议”得到全面正确有效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