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毛玺玺)“为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正确对待和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服务,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力,街道签订了四级《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6月22日,新华区曙光街街道党工委书记郑华永介绍,普通工作人员向中层干部承诺,中层干部向分管班子成员承诺,分管班子成员向党工委书记承诺,党工委书记向全体工作人员承诺。
“这为建立良好的政商关系、廉洁互信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打下了基础。为了更好地让‘亲’上加‘清’成为政商关系的新常态,形成相互促进、良性互动的新格局,街道进行了三个方面的探索。”曙光街街道办事处主任康晓娜补充说。
强化清廉教育,做到“亲中守清”。曙光街街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平时结合班子会、“三会一课”等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学习,抓住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体廉政谈话,重申纪律要求。深入开展廉洁自律警示教育,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和责任,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
强化服务意识,做到“清上加亲”。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引导企业家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实现政府与企业良性互动。引导企业把“干事、干净”的廉洁文化理念融入企业文化建设中。
强化督促检查,做到“脚步为亲”。街道纪工委每月定期上门走访企业,深入了解企业经营情况,排摸党员干部是否存在影响亲清关系的负面言行,并通过邀请企业家到街道纪委座谈、安排纪检干部到企业开展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和反腐败知识讲座等方式,向企业渗透清廉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