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鸿雨)“以前村里发生了‘大事情’才有民警来,现在,民警经常在村里,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及时了解我们有什么困难,让人心里很踏实。”6月10日,夏种完成,郏县冢头镇小庙张村村民张福才开始制作变蛋。去年他家收获满满,人均收入实现再增长,幸福指数提高了不少。“在稳定与和谐的环境里生产生活,日子有奔头,干活有劲头。”张福才笑着说。
如何让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社会大局稳定的战略在偏远农村落地生根、开花结果?2018年以来,郏县围绕“警力下沉、警务前移、职责明确、保民安宁”的理念,先后选出近400名民警和辅警派驻到全县15个乡镇的377个建制村和数个城市社区。
民警进农田、入农家,了解民情,体察民意,密切警民关系,发动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将社会治安融入基层建设中;坚持民生主导警务理念,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依靠村级组织和村民小组,建立村级治安防控网,构筑村干部、村民、巡防队与驻村民(辅)警的村级联防网络,做到治安有联防、矛盾能化解、隐患能排除、邻里有守望。民警立足于村(社区),组织发动群众,在警民合作的架构下开展警务工作,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使警力真正“沉”下去,群众满意度“升”上来。
同时,为提高保驾护航能力,郏县公安局于6月7日为驻村(社区)民(辅)警发放警务装备,配备了警务通手机、辅警通手机、警用电动车、单警装备、防爆器材等。
“‘一村一警’开启了基层法治治理新模式,带来了农村的新变化,基本做到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郏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磊说,2018年以来,郏县先后组织驻村民警走访群众12000余人次,为群众办实事好事500余件,解决实际问题346余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10起,初步形成了“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